傷寒雜病論_第8章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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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344)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339)傷寒熱少微厥,指(一作稍)頭寒,嘿嘿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當,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厥後必便血。

(350)傷寒脈滑而厥者,裡有熱,白虎湯主之。

烏梅三百枚細辛六兩乾薑十兩黃連十六兩當歸四兩附子六兩炮,去皮蜀椒出汗,四兩桂枝六兩,去皮人蔘六兩黃蘖六兩

(334)傷寒,前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不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為痹。

通脈四逆湯方:

(329)厥陰病,渴欲飲水者,極少與之愈。

(355)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372)下利腹脹滿,身材疼痛者,先溫其裡,乃攻其表;溫裡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烏梅丸方:

(362)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332)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複去也。後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晝半夜愈。以是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複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呼應,故期之旦晝半夜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不足,必發癰膿也。

(365)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小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333)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複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330)諸四逆厥者,不成下之;虛家亦然。

麻黃二兩半,去節升麻一兩一分當歸一兩一分知母十八銖黃芩十八銖萎蕤(一作菖蒲),十八銖芍藥六銖天門冬六銖,去心桂枝六銖,去皮茯苓六銖甘草六銖,炙石膏六銖,碎,綿裹白朮六銖乾薑六銖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細辛三兩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大棗二十五枚,擘。十二枚,一法

(345)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353)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341)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複熱四日。厥少熱多者,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必便膿血。

(336)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複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白頭翁二兩黃蘖三兩黃連三兩秦皮三兩

(361)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今自愈;設複緊,為未解。(一雲設脈浮複緊)

(342)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複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373)下利慾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331)傷寒前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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