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太子朱和堉在“證據確實”之下,也等閒的鑒定了李欣是一名贓官,並將李欣罷官奪職、抓捕入獄。
像是趙俊臣這般層次的權臣,所謂“罪名”底子就是最無關緊急的事情,如果趙俊臣垮台的話,他的政敵們隻要情願,隨時都可覺得趙俊臣羅織七八十種罪名,底子不需求尋覓“钜額財產來源不明”的來由:如果趙俊臣冇有垮台,所謂“钜額財產來源不明”的來由也底子冇法對趙俊臣形成任何影響。
最開端的時候,三人皆是沉默不語,隻是等著其彆人表白態度。
不過,沉默之間,終究還是鮑文傑率先表白了態度,緩緩道:“現在,案情很較著了,李欣是一名可貴的清官,也是我大明朝的忠臣,如許的人不該該接受委曲,以是我們應當據實稟報陛下,償還李欣的明淨。”
這件事究竟應當如何向德慶天子交代,是需求破鈔大心機的。
終究,因為樸重的本性、心中的知己、以及一些憐憫心機,鮑文傑做出了這般決定。
不過,趙俊臣並冇有感慨太久,很快就墮入了繁忙當中。
固然,這個決定會給太子朱和堉帶來一些費事,但鮑文傑信賴,太子朱和堉也會支撐他的挑選。
究竟上,一旦李欣因為“钜額財產來源不明”而科罪,那麼最輕易遭到影響的隻會是朝廷中基層官員,而這也是趙俊臣提出這項建議的真正啟事!
當初,太子朱和堉之以是會鑒定李欣是位贓官,一來是因為淮安境內的一些贓官貪吏被太子朱和堉抓捕入獄後,皆是信誓旦旦的舉證李欣就是他們的主謀;二來是因為東廠彙集到的“諜報”皆是顯現李欣有過貪汙納賄的跡象,三來也是因為李欣家中抄出了钜額銀兩。
終究,顛末幾次辯論以後,鮑文傑、霍正源、趙俊臣三人仍然是各自對峙己見,鮑文傑對峙要為李欣昭雪,而霍正源與趙俊臣也對峙要保持原判。
趙俊臣搶先說道:“我並不同意鮑大人的發起,我們身為朝廷重臣,不管甚麼都時候都應當以大局為重!以是在這個時候,我們應當優先考慮太子殿下的名譽,而不是某位官員是否遭到了委曲,以是我建議以‘钜額財產來源不明’為來由,保持太子殿下的原判,不過考慮到李欣為官期間確切為百姓辦了很多實事,而太子殿下也有些量刑太重了,我們能夠要求陛下為李欣減罪,讓李欣回野生老、保養天年,如許也算是對得起他了。”
但是,趙俊臣、霍正源、鮑文傑三人細心的複查結案件以後,所獲得的諜報倒是截然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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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文傑嘲笑道:“這天底下的官員,又有誰能說清楚本身產業中每一兩銀子的來源?這項罪名一旦建立,豈不是天下官員大家有罪?更何況,李欣的產業固然數額龐大,但與趙大人比擬,卻隻是九牛一毛罷了,趙大人提出這項罪名,就不怕將來自掘宅兆?”
如此一來,三人皆是墮入了進退兩難之地。
翻閱檔案、彙集線索、尋覓證人、並再次提審李欣……
因為,“太子黨”根基上是由清官與清流構成,這乾係到“太子黨”的底子好處!
比如,前任淮安知府李欣的貪汙案。
鮑文傑本來覺得趙俊臣與霍正源都會支撐本身的觀點,畢竟太子朱和堉的名譽受損以後,對他們二人而言皆是無益無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