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塵暴露瞭然的神采,賞金獵人一副願聞其詳的模樣,誡和火烈風寒則一臉迷惑。
我不等彆人答覆,持續說道:“因為在npc的店裡買賣,如果不算物價漲跌,買進物品要100%的代價,而賣出一樣的商品卻隻要原價的50%。以是,破鈔1天時候做出的東西,賣給npc商店,連1枚銅錢都賺不到,這還不包含製造失利的質料喪失和耗損的經曆值。本身用又不值,因為本身能製造的藥水又多數是本身能用的神通結果,而如果賣給其他玩家,現在遍及3、4級的玩家還用不起值50個金幣的藥水。”
“好了,彆鬨了。設備對兵士來講就好象老虎的牙齒爪子,而我們法師固然不那麼依靠設備,但有好的設備就是如虎添翼。以是你哥說的話對我們法師一樣有效。”逸塵警告誡,又跟我說:“彆管他,持續說你的設法。”
我持續說:“這一次我出去,不錯是帶回很多東西,但你曉得此中的風險嗎?我抄了9家巨魔的巢穴,那意味著我要麵對幾近一百個巨魔!普通環境下,我或許能對於一隻巨魔,但冇有掌控在兩隻巨魔的進犯下活命。此次固然針對巨魔的缺點設下圈套毀滅了它們,但此中有著很大的運氣成分……”
“那我們不加碼下注就行了……”誡還冇明白。
我一拍桌子,“前次隻是好運,食人魔巫師的氣力底子不是當時我們所能應戰的!要不是我能看破它的隱形,趁它輕敵忽視,給它來個致命進犯的話,我們全數要到羅絲的神殿報到。並且這類事情不成能再做,魔刃城內大部分商店是暗精靈各個家屬麾下或者是和某些家屬有聯絡的外來權勢開的,你想給一個家屬追殺嗎?而剩下在窮戶區的小店也不會有值錢的東西,即便去打劫,風險和贏利差得太多,做不過。至於阿誰兼職做強盜的食人魔巫師的商店隻是例外。”
“我們的運氣一向很好啊……”誡翹著嘴,不平的說。
“我想開一家商店!”我說,“開一家首要麵對玩家辦事的商店。”
“品級越高,進級所需經曆值越多,同時身上的設備也越好,物品越值錢。特彆是我們兵士之類的搏鬥職業,對設備的依靠很大,因為設備的吵嘴直接影響到我們的戰役力和存活率,跟著品級進步,對好設備的要求也越高。這些就是不能製止的加大的籌馬。”賞金獵人說得很明白。
“如何了,你去哪啊?”世人問。
“那今後不要分你設備好了……”我調侃道。
“說得冇錯,我們就這麼做!”賞金獵人表態了。其彆人也跟著點頭。
“我並冇想要限於做藥水買賣。製作魔杖、法杖、初級卷軸和彆的邪術物品,一樣時候造出的物品比藥水代價更高。但是,藥水有兩大特性,其一是,不管甚麼職業品級都能用,而不像魔杖、法杖和卷軸般有職業和品級限定。牧師能做的醫治藥水和法師能做的隱形藥水今後必然會是最受歡迎的!其二是,藥水代價昂貴,合適初期玩家采辦。至於更便宜的初級卷軸,因為職業限定,需求量不如藥水。以是,買賣初期商品應當以藥水為主。”我詳細申明,“今後,跟著玩家群體的氣力進步,采辦力增加,我們天然要把買賣做大了。”
“不要啊~~~”誡作痛哭流涕狀。
“你們都曉得在《魔幻天下》裡,玩家贏利不輕易吧?”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