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鮑母_第二十五章第三節 闘大魔頭之迷霧重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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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來由也很足,在逃的犯人衹有下級向上級轉交,或是他國引渡,哪有倒過來的?三言兩語敷衍過去。

關鍵時刻,鮑銀燕不負衆望,直接找上高副局長,軟硬兼施,威脅利誘,胡攪蠻纏,最終他不得不乖乖地把人交出來。

也許是樂極生悲,第七天,即1948年12月24日禮拜五,橫路被正式開庭受審。

“難道局座必然要我把話挑明嗎?您看著辦!”

“就這麽著,他允諾明天總局派專人、專車將犯人押送到這裏,免得我們勞師動衆地安排警力,還得製止劫車。”

丫頭熬了幾個早晨,終於被她發覺一個不起眼的細節,關鍵人物就是歌舞伎報幕員、昔日的副官長小鷹晉仁。

既然鮑大偵探説得這麽有掌控,就照她的辦。

小小差人署,比治安崗亭大不了多少,一共5個警官,市局3名分局2人,幾天裡一死一傷,天然引發警方重視。

哪曉得鬼子非常囂張,仍然我行我素,希奇古怪的案件接踵而來。

“哦!什麽高論呢?”

不僅如此,淺溝的兩旁是水塘,摩托車、自行車必走路當中,出車禍是逃不掉的,等於是中了機關。

橫路敬一被關了幾天,一不過堂審問,他樂得清閑;二不給放風,他意見大得去了。說爲什麽剝奪犯人正當的權利?他又要絕食抗議。

是應該好好總結舊事的點點滴滴、排查忽視和遺漏的處所了!

事發現場找到蓄意製造交通變亂的道具,一塊長方形木板,頂端斜著用鐵絲牢固了一隻玻璃瓶、正廣和汽水瓶。

這個土機關雖然簡陋,卻非常擔用。

這天半夜,一輛小汽車進過,雪亮的燈柱照見路中心橫著一輛摩托車,車手在路邊躺著,有氣無力地嗟歎。

“怎麽樣聯係你家人呢?”

10點鐘散場,觀衆意猶未盡地各自回家,誰也沒推測當天夜裏死了兩個人。

警局直接向他宣佈:原來的特權全數作廢,一不準他繼續享用居酒屋送來的飯菜,無條件吃牢飯;二不許他再穿RB和服,必須穿監獄中的號衣;三遵循獄中條例,隻允許一週探監一次;四本來關押在單人牢房,改爲4名犯人同室。

車上一對青年男女,下車一看,天哪!這人穿著警服,斜背武裝帶,佩槍,俯臥在地,疼得齜牙咧嘴,顯然摔得不輕,起碼斷幾根肋骨,不過總算還有口氣。

不僅如此,他還不穿獄中的號衣,自帶東瀛和服,每隔3天小鷹送取換洗衣裳,這哪像下獄?簡直是納福!

啊喲!沒想到他寧願住茅厠也絕不願意同其他犯人同住一牢房。真是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要不就是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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