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歌神_第三十一章 在街角的咖啡店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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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湖南台播出的‘我歌’大火,締造了超高收視率,也成為歌手走紅的捷徑,隻要上了我歌,想不紅一陣子都很難!

“這裡的咖啡種類比較多呢~”

任謙笑道,拖著行李箱分開,留下洪濤愣在原地揣摩,直到入夜他才猛拍腦袋。

“但願你不孤負這個創意吧,不久的將來,能看到你的節目大火,我也能高傲一把,這節目我著力了呢。哈哈。”

“我是江南衛視編輯部部長洪濤,比來我想到一個冇有完美的點子,我感覺這個節目能夠收成超高的收視率,但每次就快抓到的時候又失手。好憂?。”

“嗯嗯~你的歌姐姐都很喜好,嘻嘻。我前不久還考慮要不要把你抓起來關小黑屋,做我的禦用歌奴呢。”

靠近傍晚,任謙聯袂護士mm來到南門新開的咖啡館,兩人第一次喝咖啡是在北街。

再在節目中讓他們比賽決出勝負。

或許是行動藝術男真的精疲力儘了,或許是死馬當活馬醫,他竟然對任謙抱了一絲但願。

非常有能夠。

我能夠策齊截個鬥舞節目叫《我是舞王》,或者策齊截個節目叫《我是歌手》。

洪濤撓了撓汙垢油膩的頭髮,任謙趕緊拖著行李箱今後跳了一步,這尼瑪要下雪了,多久冇洗頭了,並且渾身臭烘烘的,加上一身行動藝術味,如何能夠不被彆人嫌棄嘛。

“你的酒窩真美,俄然想給你唱一首歌呢。待會我們出來與店長談判一下,借用他們的樂隊。但願你喜好喲。”

二者都采納佳構線路,采取大牌明星在場上比賽,也能夠采取有本身跳舞氣勢或唱歌氣勢的明星與大牌明星同台共技。

那酒窩真是醉人。任謙不曉得為何,護士mm那酒窩好像吸噬民氣的黑洞一樣,看一眼就要淪亡,然後在腦海裡揮之不去。揮不去,便反幾次複回想,乃至於讓人有夢怔的跡象。

不過,洪濤混亂就混亂在:他又想鬥舞又想詼諧小品又想唱歌,想太多不但不能讓他沉著下來思慮到底這個點子的精華之處在哪,反而讓他矇蔽了雙眼無從動手。

需求重視的是,這些參賽者範例必然要有不同,最好聘請兩位少數民族氣勢濃烈的跳舞妙手,也請兩位漢族的跳舞大師,更能夠聘請外洋跳舞大師,讓觀眾見地異域風采,如許才充足吸惹人眼球。

這就是所謂的貪多嚼不爛。

任謙:“……”

任謙一愣,他本來隻是不想被一個搞行動藝術的變・態男人看低,冇想到偶然間賣出了一小我情!

我說這些你能瞭解嗎?”

“那前次《耿耿於懷》如何冇聽完就跑了?我記得當時或人是很妒忌來著。”

我以為,讓佳賓比賽比聘請他們純真來演出要好。

…………

也難怪,這個時候的帝國,冇有《我是歌手》,冇有《奔馳吧,兄弟》冇有《爸爸去哪兒》,也冇有《非誠勿擾》……

但是現在,製作人都是他一言點醒的……這此中的好處,不成謂不大!

比方你想做一個鬥舞節目,這個節目是甚麼性子你要先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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