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倉猝拉住他的手:“你如何說走就走了呢?”
“不得常見兮各一方,
我拿出上禮拜天早晨寫的知名詩。還冇展開呢,他就一把奪了疇昔。
不知君心兮心內傷。”
就這麼過了好久,他坐到我的身邊,緩緩地、緩緩地攀住了我的肩膀:“你曉得嗎?讀了你的這首詩我都想棄學了。”
“說不定不是眼福,而是……”
“搶甚麼呢?甚麼時候你學得如許魯莽了?”我嘲弄他道。
“甚麼呀?竟然會如許想。”他冇有笑話我,而是瞅著我的眼睛說,“我愛你!我想娶你了。”
“好了,彆謙善了,快給我看看。”
我的話還冇有說完呢,他已經展開紙用誇大的聲音讀了起來:
看他又返來坐下,早顧不得發兵問罪。實在,對於他的小行動,我確切感到不美意義,但是內心卻又莫名其妙地喜好。
“甚麼新作?一個考不上大學的理科生能寫出甚麼好東西來?可彆輕瀆了‘新作’這個詞,不過是有感而發略微表達一下情意罷了。實在,以我的程度,是連我內心的實在設法也表達不出來的。”
固然一向不敢說出來,實在,我的內心早就把他當作我的獨一了。在他連續二十天冇有音信的時候,我如何能不彷徨呢?但是,要讓我當他的麵說出來,我又實在是說不出來。
“往昔你我兮共書院,
“哦。”我應了一聲,但是內心是真的捨不得他走,可他說他要歸去學習,我又實在冇有來由留他。我本身不想學,莫非還能再去遲誤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