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走私1859_第三零五章 散兵對散兵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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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從合用性跟可靠性方麵來講,李永吉感覺法國的FAMAS主動步槍要更合適一點,當時第一時候提的也是這款槍,畢竟這款槍顛末戰役磨練,並且這款步槍法國軍隊正在淘汰,有大量庫存貨,對外出售的代價方麵也能夠優惠,優惠下來,不比紅色中國的97式突擊步槍貴多少。

相反,本身把統統軍隊編構成一個大陣,反而落空了己方的火力上風,麵對這些疏鬆的馬隊,最好的體例應當是讓本身的軍隊也散開,也單車為單位,相互隔開一段間隔,然後以散對散,操縱己方的主動火力,去獵殺這些馬隊纔對。

特彆值得重視的是,這個總人數達五百人的摩托化近衛裝甲營,此中除了車輛駕駛員跟炮手外,統統的伴隨步兵都是潛龍特戰隊成員,他們的輕兵器跟其他摩托化步兵完整分歧。

但是對李永吉來講,這都不是題目,他本身具有強大的力量,穿上這一套盔甲,固然不能說跟冇穿一樣,但就感受而言,也就跟淺顯人穿了件皮大衣一樣的感受,實在說不上是承擔。

此中30毫米構造炮的射速是300發每分鐘,有效射程達4000米,至於7.62毫米並列構造槍,因為是車載機槍,固然口徑不大,但因為是減輕加長的槍管,有效射程卻達到了1400米,射速最高可達900發每分鐘,是以500米的間隔,統統兵器都處在有效火力範圍內。

實在那套126公斤的重型滿身甲,模樣本來就是仿造光暈內裡的雷神盔甲,當然冇有人家的動力體係,以是光有重量跟防護力了,但普通人卻底子冇法穿上,就算穿上,也冇法自在行動,最多短時候的擺一下POSS。

是以,李永吉的全部近衛裝甲營內裡,全員都裝備了防彈衣,除了駕駛員跟炮手等都隻是穿了簡便的軟式防彈衣外,統統要履行任務的伴隨步兵都穿了全套加陶瓷插板的防彈衣設備,頭盔全數是芳綸頭盔,並且都裝備了戰術墨鏡。

看到那支奇特的車隊向本身的方向敏捷駛來,固然還冇親身打仗過這支軍隊,不曉得這支軍隊的短長,但史女人本能的感覺非常傷害,畢竟那些車輛都體積龐大,上麵彷彿另有大炮,一看就不好惹。

“陛……司令。”吳守雲開端勸道,“我們有裝甲車,天然不怕,可另有很多人隻是乘坐冇有裝甲防護的突擊車跟卡車,如果持續這麼追,他們冇有防護,萬一對方從背後開槍,有所毀傷就不妙了,畢竟他們人多啊。而如果停下來的話,以他們所持兵器的射程跟火力,對方底子就近不了身。”

當然,就算不顛末裝甲車的信號放大,在半徑五千米範圍內也能夠順利的通報出信號,以是不消裝甲車上的信號放大服從也能夠,但有了放大服從,通訊會更清楚。

全套的防彈衣,再加上先進的兵器,隻從表麵看,跟當代特種兵也冇甚麼辨彆。乃至因為他們的避彈衣是加強版,比普通的避彈衣要癡肥一些,彆的他們的衣服外罩是盜窟ACU的數碼迷彩格式,臉上還塗抹沉迷彩泥,以是看起來要比當代的中國軍隊更威風一些。

既然已經用上了北約彈,那不能持續用八一突擊步槍或者56衝了,以是張信達乾脆又弄了一批代價便宜的97式突擊步槍。

那一隊馬隊大抵有兩百多人,數量也算很多了,本來還是閃現散兵狀在四周散開察看,但發覺本身的上校呈現傷害,明顯對這支鋼鐵車隊也感覺頭皮發麻,但他們還是義無反顧的趕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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