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春秋。來從戎的的人必須是十六歲以上,二十歲以下的男丁。
三百千是清末之前中國人的根基發矇讀物,是以以這些內容當題目,對於大多數讀過書的人來講是很簡樸的,普通隻要上過三年蒙學的,都能輕鬆答出來。而隻要能熟讀三百千,對付普通餬口中的筆墨需求是充足了,起碼當一名流兵是充足了。
換言之,李永吉那八十名少年奴,是李家新宅中身份最特彆,行動最奧秘的一個群體,除了李永吉,誰也冇法去批示這些人,乃至連身影都可貴一見。
就如許,比及了農曆的十月中旬,李永吉把青浦縣的事情交代結束,便帶上本身的少年親衛隊,外加王三武跟他親身遴選的三十名親信武裝仆人,一起乘船浩浩大蕩的開去養心居,去開啟正式的練兵之旅。
第二是身高。統統人身高必須過一米六五!
再者說,就算厥後的家仆對這些少年奴的餬口戀慕妒忌恨,也冇有處所發作,因為這些孩子平時都是住在一個院子裡,根基不出來,導致跟外人也冇啥來往與打仗的機遇。
招兵的報酬也是提早寫瞭然的,一經登科,全數包吃包住,衣服鞋襪也十足全包,在這個根本上,再月給二兩銀子,重傷者有精武軍賣力醫治,治病期間餉銀減半,一旦呈現殘疾或者陣亡,都給五十兩銀子安家費,此中殘疾者除了給安家費,還包分派事情,讓殘疾者能有個謀生過日子。
第五是學問,統統過了以上四點要求的人,還必須集合起來當眾答卷測驗。試卷都是挑選題,內容則全數是《千字文》,《百家姓》以及《三字經》,也就是三百千裡的內容。
不過這事兒戀慕歸戀慕,卻冇有人敢有甚麼貳言,畢竟這些人的身份都是李永吉的親衛,除了李永吉以及那四個貼身女仆,誰也冇權力管這些孩子,就連李正祥佳耦都不可。
這些孩子現在都還住在李永吉在青浦縣新買的大宅子裡,每天要做的就是讀謄寫字,既冇有插手軍事練習,也冇有做奴婢要乾的活兒,大要看都是一批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的純粹門生娃,且還得吃好的喝好的,能夠說除了讀書甚麼事情都不消操心,讓新來的奴婢戀慕不已。
因為報酬太好,就算有那所謂一進虎帳不得擅自退出之類的束縛,大師也是主動參軍。這倒不是說這些人不曉得軍法束縛的短長,而是在這些人看來,這精武軍畢竟是個本地團練武裝,普通而言就是鐺鐺搖旗號令,運送下賦稅的活兒,傷害性比官軍要低很多,以是那束縛看似嚴格,估計實際出來也就那麼回事兒。
發明超額了這麼多,李永吉趕緊喊停,接著又派出李進寶跟孫旺,讓他倆彆拜彆那兩個招兵小組,讓這兩個招兵小組帶人分批進駐養心居。
總之,籌議好了二次招兵的標準後,除了王三武跟張威持續留在青浦縣的李家新宅,帶領起初招募的護院仆人去庇護李永吉一乾人以外,其他諸如周達、林春生、江雲跟江海這些人則兩人一組分頭行動,去青浦縣四周的各個村落裡公開的張榜招兵。
除了報酬外,也寫瞭然獎懲,或者說任務。那就是任何人一旦簽約插手精武軍,除非被精武軍答應或者辭退,不然不能自行退出。而參軍期間,統統不從命號令者,輕則能夠杖責,重則能夠履行極刑,至於逃兵,則除了本人要履行槍決外,還需求逃兵的家人交納100兩銀子的獎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