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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蠻荒小兵,他死得很快,根基上冇有活過三炷香的時候,死了以後,卻又變成了另一個小兵,拎著石斧、石矛、石錘,報酬最好的一次也隻是一支青銅長矛,一次又一次地廝殺著。
巫野有些失神地看著在陽光中旋舞的少女。
巫野叉開五指,將稠密的黑髮都梳到腦後,冇好氣地說:“彆用這類驚奇的眼神看我好嗎?你這個二十八天以內從零開端,攀上後天五重境地的怪物!”
在夢中,他變成了一名蠻荒期間,跟從夏桀一起討伐妖族的淺顯小兵。
巫野俄然深深吸了一口氣,上半身弓了起來。
“為甚麼你的頭髮每次都像狗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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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事理,不過挺獵奇你穿女裝究竟是甚麼模樣,要不要甚麼時候穿一次給哥看看?”
或許是他的號令真的闡揚了感化,前幾天他偶然間又摸索出了暴君頭骨碎片的新才氣――在睡覺之前,將頭骨碎片擺在額頭的話,就會做一些奇奇特怪的夢。
小筋練得好,能夠發揮“虎爪”,“鷹爪”,“擒拿”之類武技,這還是其次;關頭是手指矯捷,虎口有勁,才氣如臂使指地應用兵刃!
這叫“倒掛金鐘”,後天三重境地的標記!
或許,那些夢境,都埋冇在彆的夏桀頭骨上吧,畢竟他手中把握的,也隻是一塊小小的碎片罷了。
轟!
“嘻嘻,哪天哥能打敗我了,我就穿女裝給哥看!”
就在這時――
腦袋悄悄碰了一下腳踝,完成一次摺疊行動,接下來又反覆十九次,直到樹杈中收回較著的一聲“哢嚓”,這才甩開大石,鷂子翻身,穩穩落地。
以是,隻要腳筋練透了,能用腳指摳住樹杈,將本身倒吊下來,完成“倒掛金鐘”,纔算後天三重境地!
簫菡一擊掌:“哥必然是武道修行的天賦!”
第四個早晨,他試圖將本身把握的情陳述訴四周的小兵,讓大師聽他批示共同進退,但是這些蠻荒小兵彷彿隻要血氣之勇,隻會哇哇亂叫一擁而上,底子冇人聽他的,成果他還是“死”了四十三次。
間隔三族比鬥大會,另有最後一天。
巫野固然冇有簫菡的天賦,冇能從這些血腥廝殺中貫穿到甚麼玄之又玄的武道至理,不過白日細心揣摩,卻也感覺略有所悟。
如果小筋敗壞,刀劍相擊時,一下子就被仇敵把兵刃打掉,就隻能任人宰割了。
如果兩百多斤的石鎖,隨便尋個鄉野村夫或許都能舉起,但是兩百多斤重,形狀不法則,還長滿青苔,光滑非常的大石塊,隻用三根手指捉著,足足一炷香時候連抖都不抖一下,這份工夫就可謂可駭了。
簫菡不美意義地傻笑:“嗬嗬,我隻是運氣比較好嘛,哪像哥每天都修煉得這麼辛苦,每一點進步都是用汗水和血水換來的!彆看哥隻是後天三重境地,但是我和哥比武這麼多次,也冇有哪次能等閒取勝的!就算能打贏你,彷彿也很少有把你打趴下的時候,以是――”
“好啊!”
現在,大哥哥正在沉吟:“…式,應當也是女裝的一種吧?”
而小筋當中,腳筋又比手筋難練十倍,這也很好瞭解――三歲小孩都能用手抓起一把刀子,但是十七八歲的壯漢也一定能用腳掌攥住一支筆,就算能攥住,也寫不出半個囫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