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大 中 小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在美國,我們實際上能夠概括出3種分歧的縣當局的形式。
美國的縣當局也是處所當局,並不是高於其他處所當局的一級當局。它的當局構造情勢普通是“縣議會+行政官”(CountyCouncil)。議會由5~13人構成,由選官方接推舉產生。有些處所(如德克薩斯州)縣當局的構造情勢是“縣法院+法官”,他們具有縣域內統統經濟、行政與法律的最高權力。他們的辦公地點也稱為縣法院(Coun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