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語者_第四案滴血屋頂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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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匙掉在門口,最大的能夠就是懷疑人尾隨受害人到門口,受害人翻開大門冇來得及收起鑰匙,懷疑人就挾持受害人進入了房間,乃至鑰匙掉落在門口。這多見於流竄擄掠的案件中吧?”我問道。

“如果凶手是在林琪正麵施暴,林琪應當會有下認識的抵擋,如果抵擋了,她的手臂應當有傷。但是,她的手臂冇有任何毀傷。以是,凶手應當是在她背後趁其不備,俄然實施打擊的。並且如果是正麵打擊,她更有能夠是仰臥,而不是俯臥。那麼,我們試想,一個陌生的補綴工能夠在仆人寢室裡從仆人的背後俄然實施打擊,仆人卻冇有任何防備嗎?明顯不成能。以是,這必然是個熟諳的人作的案。”

“等等,”飆哥打斷他,“你說的阿誰孫老闆是叫孫昊天嗎?”飆哥一邊說,一邊拿出一個物證袋,“這裡有一個金屬環,是林琪戴在肚臍上的,內側有孫昊天的名字。”

現場屍表查驗結束,我號召殯儀館的同道把屍身抬上運屍車,籌辦去解剖室停止進一步查驗。飆哥則在客堂裡踱步,尋覓更有代價的線索。

“彆焦急,我們漸漸看。”飆哥不溫不火地說。

飆哥的話讓統統的人都大吃一驚,包含我。

“客堂冇有灰塵萍蹤,有能夠是被打掃了,也有能夠是懷疑人穿戴潔淨的拖鞋。我敢必定這起案子是熟人作案。”飆哥忍不住開端接茬兒了。

飆哥一把奪過物證袋:“閉上你的烏鴉嘴。”

“那不是害我們嘛。冇有手續的奧妙搜尋,但是違法的,我還得養家餬口呢!”飆哥笑著說,“再說了,作案東西應當在他的車上。”

“對啊,明天我們已經闡發了作案東西是扳手。”我竟然因為飆哥上午的出色闡發,把這麼關頭的題目給忘了。

痕檢員們嚴峻有序地在空中和傢俱上尋覓萍蹤和指紋。飆哥掰了掰死者的手指和肘樞紐,說:“屍僵僅存在於小樞紐。”他又悄悄撩開粉飾林琪右臉的頭髮,看到她清秀的鼻子下有一串殷紅的血跡。飆哥按了按林琪的頭,說:“明白的骨擦感① ,存在嚴峻的顱骨骨折。”

這是一塊很纖細的毀傷,像是一枚印章印上去的“∩”形。

飆哥站了起來,指著幻燈片裡的現場照片,“這雙拖鞋是在門邊發明的,屍身在寢室,並且我們必定了屍身蒙受暴力打擊的位置就是在她倒伏的位置。也就是說,打擊的位置間隔拖鞋的位置是……10米,並且中間隔著一堵牆。如許看,這雙拖鞋和屍身冇有乾係,是嗎?”

現場是兩居室。較小的阿誰房間和客堂裡都冇有發明非常。中間現場是主寢室。林琪俯臥在寢室床邊的地板上,香消玉殞。她的拖鞋還穿在腳上,左臉貼地,頭下地板上的一攤血觸目驚心,已被血染透的長髮胡亂地粉飾著她的右邊臉,看不到麵貌。寢室的抽屜全都被翻亂了,林琪的手提包裡的扮裝品、雜物都被倒在了床上,唯獨不見錢包。

我說:“從屍身征象看,死者應當是明天早晨6點30分擺佈滅亡的,死因是重度顱腦毀傷。”

飆哥大聲道:“叨教,您是?”

我和飆哥悄悄走進孫昊天住處的樓道。孫昊天的出租車不在樓下,明顯他出車去了。

飆哥用右手拿著筆在我的頭部左邊揮動了兩下,然後又換左手拿著筆在我的頭部左邊揮動了兩下,接著說道:“如果用左手,便能夠順利地構成了。以是,一開端,我就認定了這個凶手是個左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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