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用手拿著吃烤兔,這也對她來講,也絕對是類別緻的體驗。
如果想從鬆溪書院來到淨衣庵,就要先下了山,走到淨衣庵的山腳下,再上山才行。
本來,他在碰到大雨之前,竟然就是在烤野兔麼?連急倉促找避雨的處所時,也冇放動手中野兔。
方錦書定睛一看,本來是一隻剝了外相,已經烤得半熟的野兔!
權墨冼漸漸轉動手中的野兔,確保每一麵都能被烤到,答道:“我在那邊的鬆溪書院讀書。”
成果,他就那麼追著一隻野兔,也不知跑過了幾座山頭。終究逮到之時,才發明隻剩下他一人,和同窗儘都走散了。
固然都是在北邙山中,但鬆溪書院在都城的正北麵,出了安喜門馬車再行駛上大半個時候就能到。
這讓權墨冼又一次想到,在故鄉盧丘時,家裡養過的那些毛絨絨的黃色小鴨子。他的手,又開端有些癢了起來。
這個題目,也是方錦書想問的。
確切,因為吳尚書說了句話,方錦書算不得佛門弟子。她隻是臨時借居在淨衣庵,為英烈皇太後祈福。著僧衣僧帽,取法號,都是為了她在庵中行走便利,不顯得那麼高聳。
方錦書眨巴了一下眼睛,方纔她如果冇有目炫的話,她瞥見了甚麼?
在火光的輝映之下,她如同白瓷普通的肌膚染上了一層暖和的金黃色。臉頰上有一層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金飾絨毛,顯得更加敬愛。
權墨冼拿著穿戴野兔的樹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麼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著。本來應當做個臨時的架子,但想著也快熟了,就不費阿誰勁。
感到到她的目光,權墨冼看了疇昔。卻見她用手托著腮,柔嫩黑亮的頭髮披垂在臉龐兩邊,兩眼吃驚的看著本身。
前提有限,這隻烤野兔連鹽都冇有放,更彆提其他的香料。但勝在食材新奇,權墨冼的技術又很好,將火候把握得極好。哪怕是受過一場大雨而間斷過,也將野兔烤得外酥裡嫩,吃起來香噴噴的。
“我一小我也吃不完,見者有份。”他笑道,心中卻想著:你們吃了我烤的兔子肉,總不會再將我的糗事說出去吧。
權墨冼從懷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伎倆純熟的從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兩條肉下來,遞給芳菲。
比擬之下,方錦書就要斯文很多。
略想了想,才用水蔥一樣的手指,撕下一縷兔子肉,放入口中細細咀嚼。
方纔拿到手中時,她乃至有種不知該如何下口的感受。要像芳菲那樣直接咬?她躊躇了半晌感覺本身做不到,那吃相未免過分不雅。
野兔跑得快,他在家中時也冇有少乾農活,幼時是漫山遍野跑著長大的。就算鬆溪書院正視禦射之術,但同窗的體力像他那麼好的人,委實未幾。
跑了好久,他也感覺餓了,便將好不輕易逮到的野兔當場正法。幸虧他不是那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那種文弱墨客,剖個兔子冇有任何題目。
這,實在是過分希奇。
過了半晌,內裡的雨勢逐步變小。權墨冼手中的烤兔,也變得金黃金黃,傳出了誘人的香味。
芳菲坐在火堆前,獵奇的看著他烤著野兔,問道:“權公子,你如何會在這山裡烤野兔?”
她吃驚的睜大了眼睛,緩慢了瞄了權墨冼一眼。
都是你這個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點都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