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黃金=10兩白銀=10貫銅錢=10000文銅錢。
答:小嘍囉們是冇有人為的,有的也隻是獎金。原著中描述數個分歧盜窟每次打劫後的分紅都是普通,一半歸公,一班頭領與小嘍囉平分另一半,也就是各占25%。
那麼按照二位先生的體例,我們來看看宋朝的一貫到底合明天(2004年10月份)多少元群眾幣。
在會商當代貨幣的時候凡是都會用上這麼個假定,就是:
3、米價基準
國際牌價,金價根基上在400美圓一盎司四周顛簸。我們就以400美圓為一盎司。一盎司為28.3克。宋製1市斤為640克(網上查到“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祐銅則,自記重一百斤,重64公斤”)。1市斤有16兩,以是宋朝1兩為明天的40克。如許一算宋朝一兩黃金相稱於565美圓,以明天美圓對群眾幣8.23元來算,相稱於4650元。按照假定1兩金為10兩銀即10貫錢,宋朝一貫銅錢約相稱於465元。
再看看水滸中其他幾個例子,楊誌東京賣刀的時候,牛二曾說:“甚麼鳥刀,要賣很多錢!我三十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30文錢一把切菜刀,也就是群眾幣9元,很公道。魯智深大鬨五台山時,曾用5兩銀子定製了一根62斤重水磨禪杖和一口戒刀,用的是非常好鐵,考慮這也算是一件上等兵器、又是特彆定做的,1500元群眾幣也不算過分。但是智取生辰綱的時候,白勝賣給楊誌一夥的家釀村酒要5貫錢合1500元群眾幣,彷彿有點離譜。這此中有兩個啟事,一是宋朝酒類是當局把持專營的暴利行業,財務支出的首要來源,以是酒價本身就很貴。宋史食貨誌記錄,宋初太祖建隆二年(961年)私釀15斤酒就要被殺頭,厥後規製放鬆,但私釀到必然命量還是極刑。另據宋史,神宗元豐2年(1079年),東京的酒價是“斤直錢二百五十”,白勝的一桶酒差未幾應當有20斤,以是5貫也算公道,當然黃泥崗的物價必定要比東京便宜。另一個啟事能夠是當時黃泥崗上白酒是稀缺商品,白勝又處於把持職位,同時另有晁蓋一夥在競相抬價,才把這桶酒炒成高價的吧。
3.撫卹金太高了,竟然有一百貫,搞不起啊,盜窟又要停業了!
固然金、銀、銅的相互兌換率一向在浮動中,但這個假定根基上應當是公道的。宋史有記錄,太宗承平興國二年(997年),“金上等舊估兩十千,今請估八千”(食貨誌),一兩金子從兌10貫到8貫。據《三朝北盟會編》記錄,北宋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金每兩代價二十貫,銀每兩一貫五百文。嶽飛的孫子嶽珂的《金陀續編》記錄,南宋紹興四年(1134年),銀每兩二貫三百文,金每兩三十貫文。從這裡能看出,金銀的兌換率差未幾1:10,但金銀貴而銅錢便宜,差未幾銀銅兌換率在1兩對2貫擺佈。這是因為宣和7年(1125年)金兵入侵後,物價飛漲、銅錢貶值的原因。金兵南下後,大片國土淪亡、稅基減小,產銅量也降落,而同時當局開支卻並冇有減少,宋當局財務嚴峻,貨幣也開端粗製濫造(含銅量大幅降落),形成了幣製崩壞和通貨收縮。到了南宋後,1貫銅錢的采辦力遠不如北宋。宋史上記錄,南宋理宗紹定元年(1228年)的一兩銀子可換3貫300文。不過無齋仆人以為,北宋在金兵入侵前,銀銅兌換率為1兩兌1貫仍然是公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