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她如許張揚的脾氣,本就應當活得肆意蕭灑,想笑便笑,想哭便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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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稍稍留下印象。
命人暗中刺探,曉得她的名字叫做丁小綾,曉得她身邊環抱著很多尋求者,曉得她很多很多事情。
篇幅太短,so木有體例把統統的伏筆都解釋清楚,如果有不明白滴,能夠留言奉告親媽。\(^o^)/~
然後,便是無停止的膠葛。
她不該該是如許的。
但是,丁丁,你對我的恨,必然不及我對你的愛多。
不曉得過了多久,主持人再次報幕,下一個節目是天鵝湖。
悲傷,絕望,那又能如何。
作者有話要說:丁丁和大吳另有一章就結束了
真正重視到她是在普通文藝彙演結束後。
丁丁喝了很多酒,再加上那顆藥的乾係,整小我滿身緋紅,她應當是很熱,一嚮往我身上蹭,這麼蹭來蹭去的,我是個普通男人,豈會冇有反應。
當她在頒獎典禮換屆弄錯佳賓與獲獎者時,眸中卻透暴露惶恐的神采。
我想她是真的恨我,恨不得死得那小我是我。
實在,我真的有想過放她分開,但是每到最後關頭,這動機便被內心的惡魔打散。我離不開她,風俗了有她在身邊,風俗了她的率性與嬌縱,我捨不得放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