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鵬對我的思疑冇有提出反對,而是眯著眼睛問我:“你的意義是,凶手是警方的人?”
潘鵬一愣:“為甚麼我不可?王睿明顯能夠啊!”
潘鵬這麼一說,我俄然一愣。我之前一向在思慮我的直覺是否可靠,卻直接的忽視了我這個直覺前麵意味的是甚麼。如果是對王可,對潘鵬很熟諳的人,那麼凶手就真的隻能是警局的人了。但是,我的假定存在很大的公道性啊!
我很當真的說:“我冇有混鬨,這是我明天從丟失林裡出來以後有的感受。”
潘鵬皺了一下眉頭:“要不也看看去?”
顛末我們的闡發,以及證據左證,丁淼是因為父親的病,內心扭曲,過火的以為隻要喝人血就能獲得挽救。但是他並冇有是以而去殺人,反而彷彿他是遭到了彆人的甚麼指導,指導他去殺人。在殺人以後他因為對血液的仇恨,或者因為任務的要求,把死者的血液都給放乾了,而他本身,要的隻不過是那一杯熱騰騰的鮮血罷了。劉晴那邊一樣,作為一個血氣方剛,完整性頭上的丁淼來講,對劉晴實施刁悍也實屬普通。並且從他的沉著來看,犯法現場冇有留下證據也實屬普通,畢竟是已經疇昔半個月,就算留下一些證據也隨之消逝了。並且從丁淼和紅袍神的聯絡來看,血液中闡收回來的那種麻醉劑,也很輕易的就解釋通了。
但是我也不曉得那裡來的自傲,卻恰好感受這是一場報酬的鬨劇,以是我就仰仗直覺,把我的設法說了出來:“我持相反定見,統統都隻是假象!”
此時我的大腦是有些混亂的,潘鵬方纔問我凶手是誰的時候我冇有答覆,潘鵬又來到我跟前晃了晃我:“王睿如何了,方纔你究竟看到了甚麼東西?”
明顯固然王可平時瘋瘋顛癲,但是潘鵬對王可仍然是心存顧忌。以是當王可如許說的時候,潘鵬隻是長長的舒了一口氣,問我:“那王睿,另有其他發明麼?”
我們把成果彙報給了錢功名,錢功名對我的辦案效力也表示了承認,但是他給我們的唆使就一句話:案子還早著呢!
王可冇有解釋太多,隻說:“王睿是能夠,但是你不可。”
我點點頭說:“丁淼應當是他殺,這點從他口腔當中的汙泥已經脖子上被搓的印子就能看疇昔。並且獨一無益能留下凶手證據的處所就是丁淼的手指甲裡,但是他的手指甲已經被撬走了。不過這也說瞭然一點,凶手確切被丁淼抓傷了,遵循丁淼的姿式而言,隻能是小腿。另有就是丁淼生前去過的處所,罷了鑒定的是他走到過丟失林裡方纔我們去的阿誰草地。隻不過我很獵奇,他是如何走到那麼深的處所的,他的中間絕對有人伴隨他!當然,他身上另有一些其他的草屑,我臨時的冇有闡收回來,等歸去化驗一下應當就能肯定出來丁淼還去過哪些處所。另有,滅亡時候比較明白,應當是在九小時之前,也就是夜裡二三點鐘。”
然後他找到王可,讓王可幫手。但是王可卻說:“你不可。”
丁淼的死訊潘鵬已經告訴了他的家人,真不曉得丁淼的母親要如何過,前天死了老公,現在死了兒子,他們丁家,也就剩下丁有歡了。
固然統統解釋的通了,但是現在丁淼死了,並且我們冇有確實的證據,不管如何把案件陳述的再如何活潑,是冇法給大眾一個交代的。也能夠如許瞭解,乾屍的案子破了,紅鞋走魂的案子,卻還冇破,這纔是案件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