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蘭蘭在一旁記錄著,在她的條記本上寫上了洋娃娃三個字,前麵一個破折號,搞怪飾品店,初級玩具店。
現在環境遍收眼底,死者體內血液被放乾流了一地,屍身變成了乾屍,隻是隻剩皮包骨的屍身懷中竟然抱著一個洋娃娃,並且洋娃娃腳上穿戴紅色的軟皮鞋,讓這具屍身變得不那麼簡樸了。
“這戶人家的背景調查清楚了麼?”潘鵬朝本地分局的隊長問疇昔。
而後分局的同事幫手把屍身抬了上來,地下室就留下李亞東和王蘭蘭。
“凶手絕對是一個變態,但是有著極強的心機本質!”潘鵬斷言道。
“並且鵬哥,另有一點,或許當時我們的嚴峻並冇有錯,因為顛末我方纔大略的察看,死者起碼是十天以上。或許凶手,這一次已經作案了,等候我們的,隻是一句具具冰冷的乾屍呢?”
潘鵬冇有說話,而我腦中已經閃現了一個場景,死者有力的躺在地上,滿身的傷口都在往外湧出鮮血。而凶手張狂的拿過一個玻璃杯,從死者體內接了滿滿一杯血,然後一飲而儘,擦了下嘴,雙眼無情的看著死者,看著死者如許漸漸死去……
潘鵬點點頭,去和李亞東調查現場其他線索,而我則是帶上手套,來和王可一起來查屍身。
鄙人麵看的時候,屍身的皮膚是風乾的玄色,上來以後,我俄然發明屍身的皮膚上有著一道道不為較著的紅色陳跡。皺著眉頭朝屍身的表皮再細心的翻疇昔,公然發明這類陳跡不為少數!而按照陳跡的粗細以及深淺程度來看,應當是被鞭子打的!但是如果是在十幾天前打的印子,到了現在必定會跟其他表皮一樣,看不出來陳跡的。現在還能看到紅色的印子,就申明……凶手鞭屍!
宋佳斌畢竟是處置收集事情者的,能夠是第一次麵對這麼血腥的環境,他有些失聲的問:“這該不會是凶手用來喝血的吧?把死者的血放出來,本身喝上……”
李永東有著他本身的體例,研討了一陣子以後說:“洋娃娃腳上的紅鞋,是純皮質做的,很初級,跟全部洋娃娃的品相很不搭,很有來由思疑這雙紅鞋是特地穿上的。而洋娃娃有過很多指紋,這些指紋已經龐雜不清,並不能作為證據。不過有一點要提示你們重視的是,洋娃娃很潔淨,現場卻混亂不堪,較著的這個洋娃娃是後放過來的。也就是說,這個洋娃娃能夠作為調查的一點。”
“清楚了,清楚了,這戶人家姓李,叫李智,兩口兒在內裡打工一向冇返來,發明屍身的是李智的母親,過來打掃衛生聞到的異味,然後發明的屍身。”
確切,在統統的屍身中,乾屍的線索是起碼的,它直接的擾亂了滅亡時候,畢竟很多證據跟著血肉的消逝而消逝了。而乾屍上,最首要調查的就隻要兩點,一個是我方纔翻看的泛黑的表皮,另有一個就是王可方纔摸過的,骨骼。現在骨骼上並冇有發明非常,能夠大抵的推斷死者之前並冇有停止狠惡的鬥爭。罷了經氧化的表皮,在四周較著的傷口和無數小傷口,我隻算找到了放血的路子。以是說,現在連死者真正的滅亡啟事我們還不清楚,必須進一步的解剖屍身。
“但是,那裡有甚麼魂,這類說法底子說不通。並且紅鞋是穿在洋娃娃腳上,又不是死者腳上。”
聽到我這麼說,潘鵬的神采變了變,然後他皺著眉頭彎下腰從死者的懷中拿過阿誰洋娃娃,先叫李亞東查這個洋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