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王可如許一說,進一步左證了我的猜想。隻是,食顱如何解釋?如果是自大的人,打動犯法,如何能夠一點證據都不留下?
“我去那裡,還要跟你彙報啊!”王但是典範的屍身狂熱者,已經疇昔查抄屍身了。這時候我也跟了疇昔,公然跟之前的案子一樣,屍身的頭被吃了。但是跟前兩次分歧的是,此次屍身是從前麵吃的,也就是從後腦勺吃的頭,屍身的臉部儲存的還很完整,待會兒應當很好停止身份辨認。
確切如王可所說,從兩具屍身的姿式有所分歧,一個是臉朝上,一個是臉朝下,而彆離被食顱的處所一個是臉部,一個是後腦勺,看來很有能夠是凶手邊啪邊食顱,給人的感受就彷彿凶手心中獲得了無窮的快gan,然後為了開釋這類快gan,采納了吃人頭的體例似的。我下認識的就想去查抄上麵,王可一把推開了我:“你個地痞,就曉得看人的那邊!”
我很大膽的猜測:“我們能夠設想,凶手是一個自大的,對王可有著變態尋求心機的屌絲,旅店作案,美滿是因為尾隨王可,但是看到王可和我進了房間,貳心中氣憤,卻不敢抨擊,然後打動犯法殺人,開釋本身的需求。這個也好瞭解他為甚麼這麼針對我,把我引到丟失林裡去了,第二起案件和之前潘鵬的事,完整能夠瞭解成他對我的挑釁,因為他覺得我就是王可的男人。現在第三起案件直接在王可家裡停止,他應當是冇有勇氣直接麵對王可,以這類體例來開釋吧!”
“從瞳孔的放大程度以及四肢的生硬程度和現場血跡的凝固程度來看,死者的滅亡時候應當是在四個小時之前,六個小時以內。也就是說,應當是中午十一點到一點之間。”
現在我是冇工夫跟她鬨了,就說:“從速去看看屍身如何回事吧,如何會呈現在你的家裡。另有,明天一天你去那裡了,如何電話也不接?”
“我靠,誰特麼把本女人的家給拆了,遭小偷了!”
“喂,你個死地痞,不要趁機占我便宜啊,這邊另有未成年兒童啊!你如果想的話,我們出去說,出去說……”
她的話還冇說完,我一把就把她摟進了懷裡,死死的抱住。真的,這一刻我都感受本身要落淚了。
高山隊長說:“你的這個說法固然牽強,但是解釋的通,因為這類衝突的心機而犯法,不為少數。隻是王可,你有冇有留意過這方麵的環境麼?”
這妮子,真的是太冇正形了。
“嗯?甚麼味道。”這時候王可發覺到了甚麼,板著臉朝房間裡走去。哪曉得當她剛看到客堂裡的女屍的時候,過來就罵我:“你個死地痞,饑渴的竟然對屍身做那種事!”
“王可,你分開家之前有冇有鎖門?”
高山隊長點點頭,頓時對中間的說:“去,調查這段時候軍療院收支入的可疑職員。這家軍療院的安保程度是冇多大題目的,如果有可疑職員出來,必定會有記錄!”
“你冇死?”一刹時我都不曉得該說甚麼話了。
“地痞,這個屍身跟之前一樣,是被啃食的,頭顱裡灌了強酸。看來我之前的猜想是對的,屍身是一邊啪一邊食顱的。”
王可闡發的冇有錯,如果凶手真的是邊啪邊食顱的話,凶手的身高確切能夠推斷出來。但是,這類身高的人應當很顯眼纔對,他敢這麼明目張膽的作案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