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搖點頭:“我不曉得。但是真正讓我驚駭的,是阿誰紅袍神。它究竟是個甚麼東西。”
我朝帖子內容看疇昔,發明內裡是先容四年前紅袍分屍案的詳情的,就彷彿是以一個差人的視角來寫,大抵報告的是這個案子永久也破不了,紅袍的意義在於獎懲罪過。內裡還一一列舉出來結案件中不成能解釋的疑點,樓主十足把它解釋為紅袍神所為。
說實在的,我內心也極其的忐忑。但是我的感受和王可不一樣,我不是驚駭,而是感受詭異,感受匪夷所思,本來馬兆偉口中的紅袍神,在四年前就真逼真切的存在過。
紅袍分屍案被我們埋冇的比較好,以是在社會上並冇有引發甚麼反應。隻不過,既然當年他就看到了這個帖子,那其他的批評呢?
“紅袍神的謾罵,罪過還在持續……”
“不成能吧!”我朝他的電腦上看疇昔,公然顯現的IP定位的地點就在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