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記1_第9章 搜神記卷三(3)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至期,有龔使者,果止亭中,妻遂齎板責之。使者執板,不知所言,曰:“我平生不負錢,此何緣爾邪?”妻曰:“夫臨亡,手書板見命如此,不敢妄也。”使者沉吟很久而悟,乃命取蓍筮之。卦成,抵掌歎曰:“妙哉隗生!含明隱跡而莫之聞,可謂鏡窮達而洞休咎者也。”因而告其妻曰:“吾不負金,賢夫自有金。乃知亡後當暫窮,故藏金以待承平。以是不告兒婦者,恐金儘而困無已也。知吾善《易》,故書板以寄意耳。金五百斤,盛以青罌,覆以銅柈,埋在堂屋東頭,去地一丈,上天九尺。”妻還掘之,果得金,皆如所卜。

佗嘗行道,見一人病咽,嗜食不得下,家人車載,欲往救治。佗聞其嗟歎聲,駐車往視,語之曰:“向來道邊,有賣餅家蒜虀大酢①,從取三升飲之,病自當去。”即如佗言,立吐蛇一枚。

西川費孝先善軌革,世皆著名,有大若人王旻,因貨殖①至成都,求為卦。孝先曰:“教住莫住,教洗莫洗。一石穀搗得三鬥米。遇明即活,遇暗即死。”再三戒之,令誦此言足矣。旻誌之。及行,途中遇大雨,憩一屋下,路人盈塞,乃思曰:“教住莫住,得非此耶?”遂冒雨行,未幾,屋遂顛覆,獨得免焉。旻之妻已私鄰比,欲媾②畢生之好,俟旋歸,將致毒謀。旻既至,妻約其私家曰:“今夕新沐者,乃夫也。”將哺,呼旻洗沐,重易巾幯。旻悟曰:“教洗莫洗,得非此耶?”堅不從。妻怒,不省,自沐。半夜反被害。既覺,驚呼鄰裡共視,皆莫測其由。遂被囚繫考訊。獄就,不能自辨。郡守錄狀,旻泣言死即死矣,但孝先所言,終無驗耳。擺佈以是語上達。郡守命未得行法乎旻。問曰:“汝鄰比何人也?”曰:“康七。”遂遣人捕之。“殺汝妻者,必此人也。”已而公然。因謂僚佐曰:“一石穀搗得三鬥米,非康七乎。”由是辨雪,誠遇明即活之效。

①酢(cù):通“醋”。

【譯文】

【譯文】

華佗治瘡

華佗醫喉病

②鼉(tuó):揚子鱷,匍匐植物,吻短,洞居江河岸邊和湖沼底部,皮能夠蒙鼓。

隗炤藏金

費孝先之卦

①貨殖:運營贏利。

【註釋】

韓友字景先,廬江舒人也。善占卜,亦行京房厭勝之術①。劉世則女病魅,積年,巫為攻禱,伐空塚故城間,得狸鼉②數十,病猶不差。友筮之,命作布囊,俟女發時,張囊著窗牖③間。友閉戶作氣,如有所驅。斯須間,見囊大脹,如吹,因決敗之。女仍大發。友乃更作皮郛二枚遝張之,施張如前,囊複脹滿,因急縛囊口,懸著樹。二十許日,漸消。開視,有二斤狐毛。女病遂差。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