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夫人拖著支離的病體,勉強打起精力聽於仲文宣讀罷聖旨,遂叮嚀主子立即將馮喧、馮盎兩個嫡孫傳來,手指身邊侍女手裡捧著的一根扶南犀杖,用微小卻非常慎重的語氣訓戒兩人道:“我馮氏一門承朝廷信賴,委以執掌嶺南軍政碎務的重擔,怎可做出有違朝廷詔旨之事?”她見馮喧低頭不語,緩了口氣,持續說道,“何況,方纔蒙於長史、劉刺史二位劈麵相告,此次冊任你為朝廷欽使,出使遼東係晉王殿下向朝廷保舉。數年前,晉王殿下恰是派人給老身送來了這根扶南犀杖,勸使老身歸降了大隋,現在,晉王殿下又給了你一個為朝廷建功立業的機遇,喧兒,你怎敢違旨不遵呢?”
阿棠走進公堂,一眼瞧見楊淩,也不顧劉方及一乾吏員在場,幾步衝到楊淩麵前,“嚶嚀”一聲,一頭紮進了楊淩懷裡。
阿棠這才轉過身,斂衽衝劉方施了一禮,嘴裡卻仍問道:“民女見過刺史老爺了,叨教老爺,楊淩犯了哪條國法,要將他捉來問罪呀?”
講到這裡,細心的讀者能夠會問了:你這時候對不上啊?劉方晉京見楊廣是在天子到仁壽宮避暑不久,而楊淩也是在這前後北上廣陵插手張伯和的葬儀的。如果遵循前文所說,楊淩在建康等待與張家先人相見,尋購書卷,前後共在建康住了一月之久,那麼劉方不早就該返回廣州,查知楊淩的去處了嗎?如何還會派了軍士等待在湯餅館外呢?
馮喧獲得祖母親口承諾,這纔不很甘心腸蒲伏於地,口稱“遵旨”,在於仲文和劉方二人的監督下依依不捨地分開嶺南,出使遼東去了。
您提的的確有事理,可這兩章我們隻寫了楊淩如何幫張家保全下最後一筆財產了,冇有講到在這一個月的時候裡,嶺南產生的另一件大事――馮喧在接到朝廷冊任他的聖旨後,卻以祖母病重,本身身為嫡長孫,不宜闊彆為由,回絕出使遼東。
比及親身送馮喧分開嶺南,返回廣州,劉方纔陡地想起楊廣正在長安等著訪問楊淩呢,遂倉猝派出軍士來找楊淩。成果,廣州刺史府的軍士與楊淩走了個前後腳,剛幸虧“羊羊羊”湯餅館門外碰到。因而,領頭的彆將不由分辯,命軍士們拖上楊淩就返回刺史府來向劉方交差了。
那彆將嚇得麵色煞白,一句話冇敢說,就乖乖地服從跑去府門外將阿棠客客氣氣地請來了公堂。
馮喧聽到這兒,驀地抬開端,張嘴想辯論甚麼,可當他看到祖母那峻厲的目光時,不由唬得渾身一顫,甚麼也不敢說了。
可哪知,幾天以後,當帶著一身風塵的楊淩興趣沖沖地回到廣州“羊羊羊”湯餅館門前,正欲邁步進店去見阿棠時,卻被幾名像是早就等待在四周的軍士給攔下了。
劉方既傳聞在府門外喧華之人是為找楊淩來的,遂點了點頭,板著臉怒斥那捉楊淩來的彆將道:“你們必然是冇有把話同楊公子講說清楚,才引發了人家的曲解,還不快去把楊公子的家人請到這裡來,本官要劈麵向她道歉。”
劉方見阿棠不過十五六歲的年紀,且生得嬌小靚麗,但觀其行、聽其言卻像是見過些世麵的,內心暗自驚奇,遂麵露笑容,向阿棠解釋道:“女人曲解了,本官派人去請楊公子到此,是為晉王殿下有請楊公子到長安一見,並不為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