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星物語_作者後話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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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量的大事理都免卻,最根基的一句話:不管窮與富,人都有尋求幸運的權益,但請彆在尋求的過程中,把腳踩在彆人的臉上或手上!

好人乾的事情,你都乾光了,你他媽的是哪門子豪傑?

貧民之間,也是講究弱肉強食的。

不良的環境,可以是一個起點,也可以是一個起點,端看處在那環境裡的人,儘力上爬,或是誌願沉湎,毫不是一句我窮,我冇體例,以是我自暴自棄,放給他爛,以是滿天下都欠我!

會曉得我們的苦處」。

基於這段理念,有了荒村的這段劇情,構思的時候,幫手看稿的幾位朋友,都表示了擔憂,感覺這劇情過分龐大,或是過分沉重,淺顯讀者不易看得懂,恐怕會趕跑客戶,要三思。

第一集的卷後話,不曉得另有多少人記得?估計很多人都忘了吧,不過,不管如何我不會忘的,那是最原點的創作理念,要把每個書中人物的衝動、打動、生長,傳達給大師。

這些話,實在都對,也實在很有市場,我也曾有一段時候感覺「對啊,人家也有人家的無法,不能用都會的目光去看村落,貧民就冇資格過好日子嗎」,直到跟著年紀漸增,我明白,甚麼叫不幸之人必有可愛之處。

仗義每多屠狗輩,看事不能看大要,要說這話讓人認同,就彆一麵講這個,一麵他媽的拿刀逼我掏口袋的錢出來!

作者後話:

寫這一段的時候,腦裡閃現的實際,是那些婦女孩童被拐賣的訊息,那些很窮、餬口很困難、充滿很多苦處的偏僻山村,每次出了事被拜候,都會聽到「我們窮,我們冇體例」、「你們從小就餬口在敷裕都會,和我們是分歧天下,如何

每個行凶者都說得出一堆苦處,他們要求諒解苦處,那被害人的苦處誰諒解?買賣婦女兒童的貧民,苦處也一堆,那些被拐賣的婦女兒童,苦處又如何算?

題目是,我窮,我便能夠買獸人孩子、吃獸人孩子;我窮,我便能夠販毒、能夠偷、能夠搶,能夠殺人放火嗎?

這個天下,不該該是我有苦處我巨大,我窮故我無敵,如果因為我窮,便能夠套無敵狀況在身上,這個天下豈不是很可駭?

哪個販毒的冇苦處?哪個小偷強盜不喊窮?就算跑到中東去問is,他們還是說本身是受害者,如果不是你美國人巴拉巴拉,我們又如何會嘩啦嘩啦?

憐憫與瞭解,能夠一年、十年、半輩子,不能憐憫一輩子,人有自強的任務,不管是甚麼人;窮一代,能夠是天災天災,窮三代,絕對是本身的任務!

來了。

整天以窮為藉口耍惡棍,這是一種儲存手腕,臨時非論善惡,不過,這個世上還是有願賭伏輸這句話,將來如果有一天,呈現更窮的人,為了本身儲存,開更霸道的無敵狀況,打劫上門的時候,請彆大聲慘叫,願賭,請伏輸。

荒村的劇情,重點不在吃不吃人、獸人算不算人、能不能吃,這些都不是此段要表示的重點。

「我窮,我冇體例」這話的前麵,應當是接「以是我比任何人都儘力,支出比彆人更多的心血,纔有瞭如許的成績」。

我考慮了挺久,終究還是決定把這段劇情完成,因為荒村這一段,同時牽動龍雲兒、司徒小書、溫去病、香雪、武蒼霓,固然隻是一段,卻情牽五名首要角色,五小我分歧的思惟與決定,這恰是碎星創作的原點,是以,這一段還是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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