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臏兵法_第27章 五度九奪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故兵曰:積弗如,勿與耐久。眾弗如,勿與接和。[弗如,勿與。弗如,勿]與長。

習弗如,毋當其所長。五度既明,兵乃橫行。

故兵趨敵數。一曰取糧。二曰取水。三曰取津。四曰取途。五曰取險。六曰取易。七曰[取。八曰取。九]曰取其所讀貴。凡九奪,以是趨敵也。

矣。救者至,又重敗之。故兵之大數,五十裡不相救也。況近數百裡,此程兵之極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