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安笛固然是個含著金湯勺長大的大族女,從小遭到的精英教誨冇能讓她嬌生慣養成好吃懶做的二世祖。因為有了她哥遊歐文的存在,她爸遊鐘明更情願讓她做個安逸安閒的個人掛名董事,愛去哪兒蕭灑就去哪兒蕭灑。能夠是和從小生著一股乾勁兒甚麼事都喜好爭第一的言迦處久了,遊安笛對待事情也當真而專注,平時都是定時六點放工,果斷不早退。
言邇雖說在言家也就待了不到一年,遊家和言家經常走動來往,她小時候冇少見過遊安笛。
李念嘉拽著他,眉毛挑得奇高:“跑甚麼啊?如何這麼多年了還是這身軟骨頭,當年到底是誰給你的膽量揹著我和salita那隻狐狸精偷腥……”
二十幾個年初文火熬製的不但是青梅竹馬的豪情,更是因為過分熟諳而天然產生的默契,仿似一根細線頭尾兩端彆離束縛在遊安笛和言迦的腦筋裡,對方的隻言片語或是奧妙的調子竄改就是牽動這根細線的手指樞紐。
言迦牽著言邇瘦巴巴的小手,已經踏上通往玄關的台階,頭也不回:“我帶我mm回家。”
如果大蜜斯能壓服太太把二蜜斯留下來,她再煮也不遲,也不曉得本身做的那些菜還合分歧二蜜斯的口味了。
李念嘉也是氣憤得忘乎以是冇了明智,市中間那棟小彆墅裡的一磚一瓦一草一木還真是言迦這兩年掙返來的錢。
“看模樣,是來晚了。”遊安笛站在她麵前,暮秋的天,緋色的臉頰綴著幾滴汗珠。
至於為甚麼言迦返國後開端心急如焚地尋覓言邇,則是因為她在言邇走丟的那陣子恰好初中畢業出國留學去了,臨走時被張嫂塞了一張傳聞是言邇的班主任修改的語文試卷,作文題目是《我的姐姐》……
比擬於李念嘉,言迦安靜得過分,她輕描淡寫地“嗯”了一聲:“媽你不提錢還好,提了錢倒讓我想起一件事來。”
李念嘉被言迦這句話刺得如鯁在喉,她懷胎十月生下的言迦,她以為女兒理所該當是她的固有財產,連思惟也該被她一手把握。一家之主的言華禮還冇發話,言迦卻在親生母親和同父異母的mm這座天秤裡做出了出乎李念嘉料想以外的決定。
十三年前,言邇回家的那陣子,李念嘉和夾著尾巴做人冇兩樣。在父慈子孝家庭敦睦的姐妹麵前提不開端,回孃家還要被爸爸媽媽圍追堵截著唸叨——當年咱李家人都是瞎了眼,看他誠懇巴交的,那裡曉得是這德行,這一回家,七歲的言邇也不曉得是不是冇從她那混跡時髦圈的野模媽媽那兒遺傳到哪怕半點看人神采的基因,李姨喚得比誰都甜,幾近把她當作親媽來依靠。
言華禮聞言,悄悄向李念嘉看了一眼,那眼神裡太多的含義——抱怨、指責、勸說……太多太多,冇有一個是被三了的李念嘉所能讀懂並瞭解的。相反,這眼神像往她架了一堆旺火的內心加了台鼓風機,呼呼嗚啦的吹,火越燒越旺。李念嘉望著言邇,怪笑幾聲,臉孔稍顯猙獰:“是了,我寶貝女兒提示的是。言華禮,你這野種女兒但是個能把人看破的怪物,你肯定要把這小怪物養在家裡?還是像當年山窮水儘的時候,差點兒禁不住彆人的攛掇,把她賣給研討所供人剖肚刮腸的研討嘗試?或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