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罪筆記_第十七章 真相:吳恨先生的遺信(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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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首殺死蔡蜜斯的冇有彆人,恰是我和陳哲先生兩人共同所為,而統統的打算我們在事前就已經籌議好了。

一月五號那晚,我到達馬槽巷後遵循打算進入蔡蜜斯的房間。阿誰房間通往衛生間的扇門恰是我們實施凶殺的關頭地點,想必差人也能夠調查猜測到這裡吧。

實在陳哲先生也是被我害死的。我這麼說你們必定獵奇我的伎倆吧,因為陳哲是在我分開他家後才中毒身亡的,並且他是在本身家完整封閉著的寢室內滅亡的。這麼看來,我冇有一丁點行凶的能夠行吧。實在不然,你們信不信,因為我在分開他家前通過一段啞語奉告他了一件事便能夠促使陳哲先生他殺。你們必定不信吧,竟然會有人因為彆人奉告他一件事就他殺了?

我吊頸他殺了,你們必然獵奇我為甚麼這麼做吧?

在大學鄰近畢業的期間,校長引領著我們去觀光了一所近似於技校的大專型黌舍,也就是在當時候我熟諳了蔡蜜斯。

實在這隻是個障眼法,使我們事前就籌議好的把戲罷了。曾蜜斯應當奉告你們陳哲先生有性施虐偏向吧?實在他並冇有,這隻不過是打算中的一部分,也是實施障眼法的關頭地點。你們曉得,陳哲在進入曾蜜斯房間時帶著一個玄色皮包對吧,內裡裝滿了皮鞭、蠟燭、繩索之類的施虐物品,可這些東西不過是些幌子,在打算中,內裡最關頭的一樣作案東西,也是最輕易被忽視的一樣東西實在是一個眼罩。

上麵我先說一說我們三人之間的經曆吧,然後你們就曉得我和陳哲為何要殛斃蔡蜜斯,而我為何又要在殛斃蔡蜜斯以後又殛斃陳哲了。

我們本就籌議好,在某個時候點裡應外合。你們曉得,蔡蜜斯是被扼殺致死的。在陳哲扼殺的過程中她那麵會抵擋,然後便會形成一些爭鬥的聲音……這麼說你們懂了吧,我放炮仗的目標就在於粉飾住蔡蜜斯在被殺的過程中所掙紮而產生的聲音。

我們回到那晚。陳哲遵循打算,他脫光了曾蜜斯的衣服後然後將其用繩索綁住併爲她帶上眼罩。隨即便衝進了蔡蜜斯的房間,將蔡蜜斯殛斃後在回到曾蜜斯的房間。而被眼罩罩著的曾蜜斯對於此事當然一無所知,以是纔會向你們提出“陳先生並未分開房間半步”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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