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never had too much money,And I never been quite satisfied(我不敷裕,也不滿足)
他從冇做過一件好事,冇有傷害過誰。
他實在一點都不想死。
他一向不想去想這件事。
訂閱比不如百分70, 最新3天的章節, 要麼等3天看,要麼補訂閱 再想去找小藺,找了一圈, 小藺也不見蹤跡,他四周走,乾脆迷了路。
楚汛吸了吸鼻子,站起來,腿有點發麻,對藺焰塵說:“過來,給我抱一下。”
“阿汛!”
他這場觀光多舒暢,當甩手掌櫃, 甚麼都不消管,衣食住行小藺全數安排安妥, 出去有豪車接送,買東西有小藺拎包, 留宿必是初級旅店, 還隨時隨地有個小帥哥哄他高興。
“你如何冇穿外套?你是很冷嗎?”
他這輩子從冇遇見過甚麼功德,愛情、親情、奇蹟十足不順利,世上無一人真敬愛他,但他還是想活下去。
A thousan miles from home(離家一千英裡)
有人叫他。
楚汛在街頭安步,走了十幾分鐘,看到前麵圍著一群人,湊疇昔看熱烈,人多也和緩嘛。
歸正在異國街頭,無人熟諳他。
He never done no wrong(他冇做錯甚麼)
And He never harmed no one(他冇傷害任何人)
楚汛被絕望浸得冰冷的心彷彿被這溫度傳染,漸漸和緩起來。
多風趣。
He died on the road,He just kept on moving(他死在路上,整天馳驅)
一個白人青年在路邊抱著把吉他席地而坐,空吉他盒翻開放在跟前,這倒不希奇,但他帶了一隻肥嘟嘟的貓咪,同淺顯的賣唱者比,彷彿驀地變得崇高起來。
Every time I hear his name Lord(每次我聽到他的名字)
楚汛之前就對此不屑一顧,感覺不實在際,矯情, 笨拙――在陌生的街道上迷路莫非會風趣?
楚汛心生感慨,多立足了一會兒,聽首歌。
I just can\'t keep from cryin\',Caus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我止不住抽泣,他曾是我的一個朋友)”
這就是說走就走的觀光的一大壞處。
此人唱的普通,但他唱歌時小貓就坐在他身邊,特彆靈巧聰明,偶然會跟著歌聲搖兩下尾巴,瞬時把兩腳獸們逗得嗷嗷叫,紛繁扔錢表達愛意。
但他現在發明, 實在隻如果有人的處所, 冇有錢不能處理的, 如果一時處理不了, 就加錢。
楚汛破涕為笑:“你才因為迷路哭起來呢!你當我是小孩子啊?”
楚汛感覺內心舒暢了很多,藺焰塵就是他專屬的大寵物,當他悲傷難過的時候抱一下,會好受很多。
“He was a friend of mine(他是我的一個朋友)
楚汛另有閒情逸緻去看熱烈,哦,是個街頭歌手在演出。
他冇了錢包又冇了小藺,迷路在異國街頭,還是有那麼點鎮靜的。看來運氣也是守恒的,前幾日運氣太好,明天就不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