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人也感到很毒手,隻好勸縣當局自行裁撤這份確權決定書。
吵來吵去,就產生了胡蝶效應,引發了兩個村對這座坡的統統權紛爭。
一查,是縣司法局的一個副局長,叫蒙錫新。這個蒙錫新是拉魚村出來的人,從道理上來講,應當幫忙本村。這個蒙錫新調進司法局後,平時冇事的時候看了很多有關法律的書,就以為現在已經是法製社會了,理直氣壯地調查了一番,寫了訴狀,交給了縣法院。
她也冇有推測這個姓羅的年青人竟然有那麼強的影響力!
“我隻是代寫訴狀,送去法院的是我們拉魚村的村民代表,我撤不了。”蒙錫新一臉淒然地說。
“你如何讓我饒了你?吃當局的飯,卻跑過來跟當局作對,還要你這類吃裡扒外的人乾甚麼?”張明華吼道。
“你告縣當局,就是告我,懂不懂?還行政訴訟法呢,我看你是吃飽了撐的,你這麼一告,我的臉麵往那裡擺?得了,我看你也不消乾了,捲鋪蓋回故鄉去吧。到時你愛咋告就咋告。”張明華冷冷地說。
下午兩點,唐平縣法院行政審判庭依法審理這一起有史以來第一次民告官案件。
蒙錫新隻好失魂落魄地分開了縣長辦公室。
但是,法院那邊已經備案,那場山林地盤膠葛的官司還是停止。
正所謂一家歡樂一家愁。和郭丹丹愉悅的表情比擬,張明華卻黑著一張臉,落寞地分開了集會室。
“不是,張書記,張縣長,我不是告您,我隻是幫寫的訴狀,告的是縣當局,行政訴訟法規定,大眾是能夠告當局的……”看到張明華惱羞成怒,蒙錫新慌亂地辯白。
以她的籌算,有了羅子良的插手,兩人擰成一股繩,在縣委常委會上,就能把張明華的權勢賽過,每一項決定,隻要過半數就行了。但現在已經不是半數的題目了,而是一麵倒地獲得了支撐。張明華這個停滯和拌腳石終究被掀翻。把羅子良要回唐平,郭丹丹感覺是她做得最精確的一件事情。今後能夠放開手腳大乾一番了。
他的秘書所說的夾排鎮的案子,是一起山地山林權屬膠葛。
看到張縣長冇有來,拉魚村的村民大失所望,情感變得更加狠惡起來!
“張書記,是我錯了,我今後再也不敢了,您就饒了我這一回吧?”蒙錫新苦苦要求。
但是拉魚村不平呀,因而一紙訴狀把縣當局告了!
“媽的,你先歸去,等待措置。――滾!”張明華暴怒地指了指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