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脈謎蹤_第二百八十章 爵位知識(背景介紹)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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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是歐洲封建君主海內分封貴族的品級軌製。它最早呈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度中仍然持續相沿。普通以占有地盤的多少來肯定分冊封銜之凹凸,首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陲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附近,係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後指威爾士邊陲的領主。當時隻申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鴻溝,並不申明其職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竄改,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職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白,約莫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期間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除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規複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祈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名譽稱呼,完整不為先人所知。以是,應對此冷酷視之,並不以為接管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職位今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品級的貴族比擬,侯爵的數量一貫起碼。

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品級,職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崩潰期間,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當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期間的邊省將領,後指處所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跟著封建乾係的生長,王權的日趨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層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後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滿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突破這常例,少數非王室職員也被封為公爵。

子爵:子爵原係法蘭克王國的國度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厥後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度。開初,子爵是伯爵的幫手,厥後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1440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職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出去的,本義為“隻不過是淺顯的人”,厥後演變成“強有力的人”。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獲得地盤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伯爵: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天子的侍從,掌管軍、民、財務大權,偶然也出任處所官吏,封建軌製強化後,伯爵可盤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厥後,其職位漸次降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品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汗青最久,在1237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盎格魯一撒克遜期間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並且詞義不敷肯定。似有“自在者”或“國王的臣仆”之意,但無高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呈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初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此中少數與王室乾係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職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產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他與淺顯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活著俗貴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乃至於“男爵”一詞耐久作為貴族的調集名詞利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乾係通報,但不得隨便出售和讓渡,曆代國王也不隨便增加或剝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初次補充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今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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