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喝酒!”
明天這場比賽是夫蒙靈察親兵隊和高仙芝親兵隊之間的一場比賽,這兩支步隊中具有安西最優良的馬球手,高仙芝這邊是段秀實、白元光,李慶安,賀拔餘潤等名將,而夫蒙靈察那邊則具有白孝德、荔非守瑜、柳青、劉誌奎等妙手,兩邊各出十人,在龜茲馬球場長停止了這場比賽。
李慶安苦著臉,悄悄忖道:“他奶奶的,高仙芝如何生了這麼個女兒?”
這時一向不說話的席元慶笑道:“七郎,你能夠還不熟諳霧娘吧!她就是我們高帥的小女兒,外號叫....”
“邊公公,一隊有十人,可你隻給一顆明珠,得勝後如何分啊!”
喝完酒,高霧先回府了,段秀實和席元慶另有事情,白元光和李慶安一起返回虎帳。
李慶安欣然點頭笑道:“我還冇有正式比賽呢!恰好用實戰來查驗一下。”
高仙芝勃然變色,站起家厲聲喝道:“程都護,你說清楚了,你這話是甚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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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仙芝欠身笑道:“能夠!”
李慶安不覺啞然發笑,高霧的個子很高,一雙腿又長又細,可不就是一隻高腳雞嗎?
邊令誠撚出一顆核桃大的明珠,在她麵前一晃笑道:“若你的破刀爛槍隊贏了,這明珠就歸你!”
其他三人聽李慶安得了個李臭弓的外號,都忍俊不住,一起哈哈大笑起來。
夫蒙靈察笑了,“霧娘說得很有事理啊!監軍,你就不要鄙吝了,就再掏點錢來助掃興吧!”
坐在高仙芝身後的女兒高霧插口笑道。
高霧大喜,她攏聲大喊道:“段小劍、白蠟棍、李臭弓,你們要冒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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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比賽吸引了五千餘人觀戰,不但有兵士、軍屬,並且龜茲城的很多布衣也聞訊趕來觀戰。
馬球場長約千步,相稱於現在的三個足球場大小,球杖長三尺,形狀如偃月刀,球大小似橙子,而球洞是一塊木板上挖出一尺見方的圓洞,前麵編以軟兜,以打進對方球洞為贏。
“我看得出,你們都很喜好她,對吧!”
“那好,老端方,我們各出五十貫,勝者得之。”
霧娘瞥了一眼李慶安,“喂!你叫甚麼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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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郎,對了,我有件事幾乎健忘奉告你了。”白元光重重一拍腦門,趕緊道:“明天有場馬球賽,你可要插手。”
停一下,霧娘又問他道:“那你用甚麼兵器?”
“七郎,你可彆小瞧霧娘,她弓馬純熟,劍法很高,幾個男人都不是她的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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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今後我就叫你李臭弓,我說李臭弓,明天把豹皮給我送來,聽到了嗎?”
他看了一眼高仙芝,眯著眼笑道:“仙芝,我們按例設個彩頭如何?”
馬球在大唐之盛,已經到了狂熱的境地,上至帝王權臣,下至走狗小販,無人不酷好這項活動,它要求插手者不但要有健旺的體格,高超的騎術和精準的射擊,還要有最堅固的意誌和非常活絡的反應。
“那明珠呢?”高霧不依不饒問道。
中間監軍邊令誠笑道:“咱家也湊個趣,我有一顆明珠,哪隊得勝,就歸誰。”
這時,有人悄悄哼了一聲,小聲道:“稍有點本領,便立即收為私有,不曉得的,還覺得安西軍姓高呢!”
李慶安點點頭,他俄然想起一事,趕緊笑著問道:“她外號叫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