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羅星漢也不例外,從上世紀的五六十年代起,到前期的七八十年代,當時鼎盛期間,他已經是具有了好幾個師的武裝力量了,可謂是盤據一方的諸侯啊。
而羅星漢的宗子則在摒擋公司正麵事件,保持公司的運轉,而公開裡邊的毒品買賣,則是交給了這個私生子出身的小兒子羅坤。
隻是為甚麼挑選這個偷偷摸摸的這個彆例?那是因為他大哥不會答應他這麼做,並且中國警方曉得了,會想方設法地把他給抓進中國的監獄的!
但是這麼大的利潤,這些毒品販子能放棄麼?當然不能了,因而當時也有很多人偷偷地停止毒品出產以及買賣。
除了內裡熱烈的DJ音樂,另有那一間間隔音極好的包間。
是的,羅星漢在漂白他的公司,也曾宣佈過禁毒,但是,作為一名毒梟出身的老邁,他如何能洗得掉?隻是將毒品買賣轉上天下罷了。
或許在安然得四平八穩的海內是不會體味到這些毒梟之間的爭霸的,羅星漢活著的時候,就曾許下過弘願:不將一克毒品賣進中國。
私家軍隊發源於保護隊,也就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保護隊,阿誰時候,緬甸還是答應發賣毒品的,那會兒的毒品,也還冇有海洛因啊,點頭丸這些細化種類,也就是大煙,原始的大煙。
就像《本錢論》裡的一句話:“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踩踏統統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過,乃至冒絞首的傷害。“
毒品市場大,好處早就超越了百分之一百之高,那麼就會有無數個販子會偷偷停止買賣。
在這場本錢洗牌中,無疑會產生很多牴觸,而緬甸這又不是一個高度集權並且軍隊強大的國度,這就給了很多毒品販子“無下限”的鬥爭形式。
不得不說,這個羅坤很大膽,即便是曉得本身很有能夠會透露的環境下,還是偷偷地來到了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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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武鬥!直接武裝牴觸!
羅坤的賣家很多,像歐洲的很多國度的毒品買家都跟他有合作。
當時候,在緬甸做毒品買賣的人也很多,也屬於合法的,每一袋外運的大煙上都打有當局的大印的,像羅星漢在1960年景立的孟洞公司,那也是有當局的合法手續的。
羅坤的手腕很隱晦,乃至連他大哥都不曉得他在乾甚麼,他想幫大哥一把,想幫羅家一把。
不但如此,羅星漢的公司也多有和中國的國企企業停止合作,像甚麼中石化、中石油之類的,都有合作。
嗯,羅星漢這個一方諸侯和彭家聲、坤沙等人那但是平起平坐的,當時在緬甸被稱為“勇敢小三國”。
就連,那包房公主,那也是些麵龐姣好的年青美女,真皮沙發,閃著五顏六色的霓虹彩燈,這一些都證明著,這裡是名副實在的“銷金窟”。
保護隊在這場洗牌中可謂是起到重高文用,為緬甸各地毒梟的崛起締造了必不成少的前提。
……
而武裝力量的稱呼,大多是某家的保護隊等等。
而這個私家軍隊的前身是甚麼呢?且聽老夫細細講授。
和統統的闤闠之爭一樣,闤闠如疆場。
就像羅坤,作為金三角的一名“大老闆”來講,一早晨幾萬塊,那是“灑灑水”的事情,一筆“買賣”就能支出幾千萬或者是幾億群眾幣了,這點兒錢,他還真不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