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謀不軌1_2.第2章 囹圄(2)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我叫鄧鑫,29歲,1981年5月4日生,燕都會黃崗區盛源汽配行老闆,現居燕都會黃崗區廣順道20號。”

法官冇有理睬這個題目,轉過臉去問另一邊:“辯白狀師,叨教你有甚麼要問的嗎?”

他轉動不得,但不斷念,死命抻著脖子,仍舊像頭髮怒的獅子般衝著大門口聲聲嘶吼:“你不準跑!你還我明淨!還我明淨啊!”

……

“請法警傳喚證人鄧鑫出庭!”

他視而不見。

狀師舉高雙手,做了個無法的投降狀,臉上決計裝出來的苦笑看得他恨不能衝疇昔一拳將其打得稀巴爛。

公訴人問:“證人,被告人裴振亨宣稱本身收到的250萬元乃是你的投資款,屬於為客戶合法理財的投資資金。叨教被告所述是否失實?你可否供應投資款的劃款證明以及呼應的投資條約?”

連本身的家人都以為他哄人財帛用來過豪侈的餬口……

“證人你能夠下去了。”

信譽和口碑這類東西,無形代價不成估計,但如果反噬起來,就是花再多的錢也挽不了尊。

狀師唯有連連點頭感喟。

“確認啊,我真的還冇付款啊!也幸虧錢還冇給他,要不然我的錢不也被姓裴的華侈一空?不過我簽了條約的,白紙黑字,按了指模蓋了公章,這但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傳聞其他受害人連條約都沒簽,就隻要個QQ談天記錄和銀行的付款證明。法官大人,他們的錢還能要得歸去嗎?”

果不其然。

就差一隻胳膊的間隔了,他因而伸長了手臂在空中亂舞,想要抓住證人。

陪在她擺佈兩邊的是大姐和弟弟,都望著他幾次抹淚。

審判長點了點頭,然後看向他,“被告,你對受害人代理狀師陳述的內容是否有貳言?”

“你扯謊!扯謊!”他早已按捺不住,氣憤的厲吼出聲。

一個瘦子笑嘻嘻的走進法庭。

是母親。

嘎吱、嘎吱。

“能包管。”

他轉頭看去,找到了阿誰抽泣的人。

他猖獗掙紮,“我冇有欺騙!你們都在扯謊,還合起夥來誣告我!”

他冇有做過那些事情,要他坦白甚麼啊?稀裡胡塗的擔下他們控告的罪惡嗎?憑甚麼要他認罪?荒誕!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