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問:“證人,被告人裴振亨宣稱本身收到的250萬元乃是你的投資款,屬於為客戶合法理財的投資資金。叨教被告所述是否失實?你可否供應投資款的劃款證明以及呼應的投資條約?”
他猖獗掙紮,“我冇有欺騙!你們都在扯謊,還合起夥來誣告我!”
他扭動得太短長,彷彿下一刻就能來個餓虎撲食,證人嚇得往角落裡不竭縮去,他便也跟著往阿誰角落持續艱钜的挪動墮入桎梏裡的身軀。
他的辯白狀師第六次朝他暗使眼色。
“不!”他圓睜雙目,果斷的點頭,“媽,我冇做過的事情我為甚麼要承認?法律到底另有冇有公道了?!”
證人驚了下,收起了嬉皮笑容,快步往庭外走。
狀師歎了口氣,“冇有。”
一八三的個子天然有一雙大長腿,外加平經常常去搞攀岩、驢行等戶外活動,因而他的身材很敏捷的攀出了圍欄,目標較著地朝過道上的證人撲了疇昔,驚得庭中一片驚呼聲起。
信譽和口碑這類東西,無形代價不成估計,但如果反噬起來,就是花再多的錢也挽不了尊。
“證人你能夠下去了。”
母親端木華捂著嘴,顫巍巍的站起家來,含淚說:“振亨,你就認了吧!認了,法官就會少判你幾年。我和你爸爸另有姐姐弟弟再想體例湊錢將統統的債都還給他們,那樣又會少判你好幾年了!”
他視而不見。
他轉動不得,但不斷念,死命抻著脖子,仍舊像頭髮怒的獅子般衝著大門口聲聲嘶吼:“你不準跑!你還我明淨!還我明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