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圖有本相,大師都被騙了。此次寶馬冇有肇事,而是受害者,死者纔是肇事司機,並且他也不是普通人,是一個開著代價三百多萬法拉利的大族後輩,據目睹者說,當時該紅色法拉利,酒駕、飆車、闖紅燈統統都是自找的,如許人的死了該死。”
文章以風趣詼諧的筆鋒詳細的先容了當時產生的統統,特彆是慎重點出當時這個所謂的酒駕,是坐在後排的,作者不由戲謔的問道,甚麼時候法律規定醉漢不能坐車了?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絕大多數的人們不由樂了,同時他們認識到了這內裡存在著一些貓膩。因而紛繁要求交管部分供應當時的監控錄相,給公眾一個交代。
“媽啊,一龍三鳳,哥們你丫太牛了,偶像啊!,不過這小身板受的了嗎?”
ps:勾心鬥角之事是非劍韻所善於的,無法隻彷彿流水帳一樣閃現在大師的麵前了,真是白瞎了小我以為蠻成心機的一個橋段了。還請大師包涵。這裡也不厚顏求花了,但願各位彆砸雞蛋就阿彌陀佛謝天謝地了。
可惜悔怨藥是冇有處所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