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和包慶兩個老爺們,能有甚麼金銀金飾,也就是包慶騷包,手裡有倆閒錢,花八百塊錢網購了一塊勞力士,真假臨時不去會商,做工還是很標緻的,上麵還鑲刻著一些碎鑽。
顛末簡樸交換,流浪犬放低了防備,林飛細心打量了對方一番,發明是一隻史賓格犬,臉上暴露一抹笑容,這類狗的嗅覺很活絡,能夠當作警犬來用。
“這個不值錢,木頭的。”林飛道。
“記得。”史賓格犬點點頭,他對氣味很敏感,隻要聞到了,就不會健忘。
“你再問一遍。”史賓格犬的兩個大眼睛,還是盯著林飛手裡的火腿。
“快點!”
“能找到他嗎?”林飛問道。
史賓格犬一口就叼住了火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來,冇一會,就把火腿吞進了肚裡,同時舔了舔舌頭,暴露一副意猶未儘的模樣:“嗷……我還想吃。”
“行了,他都走遠了,你罵那麼大聲有甚麼用?”林飛道。
包慶第一次如此近間隔的跟槍打仗,也是頭一次被人用槍頂著頭,他感受渾身發軟,雙腿顫栗,彷彿有萬斤巨石壓在本身的頭頂,胖臉上的肉都在跟著顫。
“fuck,黃皮豬,fuck,手機付出,fuck,傑克馬。”黑人破口痛罵,明顯他還是曉得手機付出的,跟著兔子國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手機付出也影響了米國,黑人固然冇用過,但也曉得很多商店,現在都能夠用手機付出了,並且,大部分都是為了便利兔子國的旅客。
“汪,我為甚麼要奉告你。”史賓格犬有些警戒的問道。
“嘿,你聞到剛纔阿誰黑人的氣味了嗎?”林飛問道。
林飛的手腕上,戴著一個手串,是黃花梨木的,提起這個手串,就不得不說汪小飛,這還是汪小飛給林飛的,代價不菲,前些天,古玩行的熊老闆又找過林飛,想出三十萬的代價收買,林飛都冇有***起真正的勞力士腕錶也不逞多讓。
“是呀,我手機裡有錢,要不,我給你轉疇昔。”林飛道。
“哦。”包慶拿脫手機,正籌辦打電話的時候,發明林飛向著一旁的渣滓桶走去,道:“林子,你去乾嗎?”
“不成能,你們黃皮豬都有錢,都喜好帶現金,兩小我加起來才之前多塊,傻子纔信賴,fuck!”黑人有些憤怒,揮動動手裡的槍,道:“交出來,把你們身上藏的錢都交出來。”
“很多了,換成群眾幣,一千多快呢。”林飛道。
林飛也有些嚴峻,尼瑪,剛到米國冇多久,出來逛個街、吃個飯,就尼瑪被人擄掠了,這是有多背。
“我是神,天然能跟你說話。”林飛再次裝起了神棍。
“尼瑪拉個壁,你呀的曉得有差人,還敢明白日擄掠。”林飛內心罵道。
“入你神仙闆闆,能不能換句罵人的話,句句fuck,老子都聽煩了。”林飛鄙夷,米國人就是冇文明,連句罵人的話都不會說,在兔子國隨便挑個大媽,能吊打一群米國佬。
“fuck,鬼才曉得那玩意如何用,老子隻會用信譽卡,誰曉得會不會留下記錄,你想害老子!”黑人用手槍,頂著林飛的腦門。
史賓格犬叼著剩下的半截火腿大吃了起來,一副狼吞虎嚥的模樣,也不知有冇有聽到林飛的話……
“快點,把錢都取出來。”黑人低聲催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