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隻是個設法,萬不得已我也不想走這一步,我們中國另有句古話,叫槍打出頭鳥。算了,不說也罷,這個上訴陳述能夠直接發了,都散了吧,我想悄悄。”
“主席先生,你是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第一人!公開叫板裁判委員會,夠霸氣!”
“主席先生,陳述已經草擬出來了,你能夠先過目一下。”
“主席先生,我提示你不要太悲觀了,就算寫得再好,也有能夠冇法竄改甚麼,多數時候他們都會挑選忽視,他們必必要保護他們的權威。”
“正因為我們是一個團體,以是我們必須為大師做些甚麼,才氣表達我們的氣憤,主席先生看看吧,有冇有訛奪的,我們必須最快時候向足總表達我們的態度。”
“蘭姆,我百分百附和你的定見,如果冇有其他的定見就這麼辦吧。”
“這麼快?你可真是太有效力了。”
“據我所知,曾經有幾個俱樂部結合抗議過,都是不了了之,想要把這麼多有好處牴觸的俱樂部集合起來太難了。”
實在,這類結局本來是屬於可控的,當巴頓第一次歹意犯規時,如果迪恩就能及時判罰予以警告,底子不會有厥後的事。讓我們來看看吧,第47分鐘,巴頓第一次對格列茲曼的背後頂腰行動,迪恩先生就在幾米外;第52分鐘,爭頂來球時,巴頓較著有甩臂上揚行動,擊中了阿拉裡奧的頭部,迪恩先生還是挑選了熟視無睹;如果說這些行動都比較隱蔽,那我們來看第57分鐘,在侵害登貝萊之前的最後一次犯規,當時候已經有些苗頭了,這是一個背鏟行動,很較著的亮鞋釘行動,腳已經離地了,我們的迪恩先生再次放過了他,恰是因為迪恩先生的挑選性不作為,才導致了前麵的狠惡牴觸,我們能夠瞭解他或許想要保障比賽的流利度,但是我們絕對不能放縱這類遠視於犯法的犯規存在,這是醜惡,不成諒解的。
“彆如許說,我們是一個團隊,不管是幕前幕後,都是為著同一個目標鬥爭。”
“敬愛的英足總,很抱愧,有些話不得不說了,我們感遭到了一種非常不友愛的氛圍,是針對我們維拉俱樂部的,這類感受壞透了,明天的比賽無庸置疑是一場糟糕的演出,從球員巴頓到裁判迪恩先生,他們結合絞殺了一場本來非常出色的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