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尖叫起來:“我不是,我不是女巫,求你再刺一下,底子冇有破皮!”
“把馬車留下,你們能夠走了。”修士從馬鞍上的銀釘看出是莊園裡的馬車。
程千尋當即火氣上來了:“就為了這點錢把我抓到這裡來了?我打賞我家仆人的錢也不止這點,太好笑了!”既然如許,就要裝到底。在這裡明顯有兩種人有特權,一種是教會的人;另一種就是有錢的貴族。
記錄官嚴厲而嚴肅地說著:“如果還不懺悔,不承認和妖怪有來往、把靈魂出售給殺到哪的話,那麼接下來就是囚禁。你將被牢固脖子和腿在牆上,單獨跪在囚室內兩日夜。在此期間,會有專門的人檢察,看妖怪會不會從囚室門上的小洞收支,給你通風報信。”
修士看到是她,當即舉了舉手:“能夠了,我的孩子!把賞金給他吧。”
“哦,冇認罪?”法官渾濁的老眼看了看潮濕腐臭的地上躺著的老婦:“那麼明日用神判法,把她先看押起來。”
這叫甚麼事!刺黑痣要有血。而刺身上卻不能表示出痛苦,不然就是巫婆,真是甚麼邏輯,是人被刺總會疼的。
中間一教會的人,當即從腰間拿下一個小荷包,扔給了爛牙:“給!”
“啊?”法官終究醒了,當即渾渾噩噩地在胸口畫十字:“我以上帝的名義宣判你。。。”
女人被帶走後,修士對著又睡疇昔的法官道:“法官大人,這也是女巫,請審判。”
法官持續睡著,記錄官隻能大聲地咳嗽一聲,將他吵醒。
修士振振有詞道:“我們必須在上麵彙集證據。”甚麼狗屁證據,中飽私囊了。
另一邊的一個男人高叫了起來:“有粒黑痣冇有出血,她是巫婆!”
程千尋滿嘴的苦澀,莫非要咬著牙忍下來,等候著救濟?明顯明天她要當會毫不鬆口的**義士,啊呸呸,不是義士,義士已經死了,是中世紀保護本身明淨的豪傑。
等他出來時,身邊多了阿誰胖修士,以及其他幾個穿戴玄色修道服的人。
地窖裡的臭味更濃了,內裡放著很多刑具,在中心放著一個燃燒著的火盆。在最內裡放著一張木桌子,一個修士正在拿著鵝羊毫做審判記錄,而中間椅子上坐著的應當就是法官之類的。這個法官都老得老眼昏花了,正斜著腦袋打打盹,不然也不會對這裡的女人一點反應都冇有。
“好了,就這些。”另一邊的女人被差清楚身上的不曉得甚麼,一個男人拿起了一根針,開端在她身上戳。本來是戳黑痣,一邊戳一邊還彙報著:“胸口一粒有血,現在後背。。。”
女人此時竟然還鬆了口氣:“感激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