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靈階梯_第628章 又來求救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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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莫千米遠的處所,駐紮著對方的軍隊,從揚起的土能看到,有幾小我騎著驢過來了。

“我已經派人去說了。”戈登帶著她走著,嘴邊含著笑:“他必然到城牆下的,任何一個男人如果不來看看大名鼎鼎的埃喀什女王,今後必然會悔怨。”

“丁零噹啷。。。”有些金飾還帶著流蘇,相互撞擊時收回清脆的響聲。打斷了這些人的話題,都扭過甚看過來。

一一試著佩帶,等她將約莫起碼十斤的黃金鑲嵌金飾戴在身上後,往外走。

拉加西卻往前走了幾步,他老婆的手也從他胳膊上因為闊彆而分開:“我不會作其他的,隻會跟在女王身邊當侍衛,報個信傳個話,請女王還是讓我去吧。”

程千尋放下了手腕,微微一笑:“久仰久仰,本人目前身份是,埃喀什女王。”

緊趕慢趕,第二天中午,終究到了烏爾斯。

“這個,這個,這個。。。”她手指緩慢地點著。這個期間黃金是統統金屬中最貴的,紅寶石和綠寶石是寶石中最貴的。他們還冇有翡翠和鑽石觀點。

不能忘了來乾甚麼的,在有人咳嗽一聲後,薩米勒王身邊的侍從回過神,開端大聲地喊著王的各種稱呼,甚麼平原巨大的、甚麼河道域最崇高的,拉七拉八一大堆的。

程千尋走了出去,戈登在前麵道:“女王固然放心,我門就開著,誰敢動你,我的兵就當即衝出去把他剁成肉泥。”

烏爾斯城,建在群山中心。擺佈兩座高山擋住了來犯者的路,前麵後高高的城牆和埃喀什的城牆有得一拚。兩個段城牆前後就對應著兩個國,前是埃喀什,後是薩米勒。

這下對方朝天翻了翻眼,帶著幾分輕視:“女王感覺憑甚麼讓我退兵?”

二十個兵士伴隨一起去,不想多帶,歸正就憑埃喀什三百小我,底子不敷人家五萬人的,前麵再加兩個零還差未幾。隻需求能讓路上強盜匪賊不輕舉妄動就行。在這小我口相對來講希少的年代,能有十個強盜以上的團夥已經算是大範圍的。根基上,四五個拉幫結夥就拿著矛和菜刀路上攔路。

一行五人,來的人此中一個就是薩米勒王,和其彆人一樣,他長得烏黑,捲曲的鬍子,光著膀子,因為兵戈不能穿長筒裙,以是布隻到膝蓋。

這個傢夥,越是如許越是不能讓他去。偶然候程千尋不曉得為甚麼,感覺不大對勁的事情常常過後確切會產生些甚麼。

龐大的木頭樁子被挪開,大門“吱呀”被翻開了。內裡的陽光頓時暉映了出去,反光感化讓人感受門的內裡是另一個天下般。

“是嗎?”程千尋毫有害怕地走進了高大的城門內,兩旁擠滿了兵士,固然烏爾斯目前並不算完整的盟友。她微微一笑:“趕了一天一夜的路,我要梳洗一下,再問烏爾斯王借一些金飾。統統人都曉得,我最戀慕金飾的,以是烏爾斯王儘量不要鄙吝了,人家遠道而來,總不能讓對方絕望吧?”

程千尋伸脫手勾住了戈登的臂膀:“費事帶我去另一邊,或許薩米勒王情願和我談談。”

程千尋聽得有點不耐煩了,抬起手臂,看了看手腕上十七八個細細金手鐲。做工還真是不錯,難能寶貴的是,在五千年前,那麼細的金手鐲都能做出近十種紋理圖案。

到了城門,拉加西就已經等在那邊了。他方纔新婚了十天的老婆,已經是一副已婚婦女的打扮,將一條辮子的頭髮盤在了腦後。頭上披著擋太陽微風塵的亞麻布,眼睛紅紅的,捏著亞麻布的一角,不時的擦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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