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也大聲叫道:“是的,把他們全數砸回故鄉去。”
“有五萬嗎?”她輕描淡寫著,目光對著身後白花花一片的軍隊看了一眼:“常常說五萬的,能有四萬已經不錯了。曉得我借來的援兵有多少嗎?加上烏爾斯本來就有的,起碼八萬!並且不謊報。如果你以為能打得我們的話,固然打吧。要不當即撤了,我能夠包管烏爾斯王不會究查,不然就等著這所謂的五萬人,屍身留在這裡肥田吧!”
“女王喜好的話,下一次羊長大了,我送女王一百隻,固然吃,吃完了我再送去。”戈登也風雅了起來,畢竟人家是幫著一起兵戈的。
“好吧!”程千尋深吸了口氣,舉起了一塊石頭,用力搬上城牆邊沿:“等一會兒大師對著這些人的腦袋砸,把他們全數砸回故鄉去。”
幾根木杆探了上來,一群兵正從城樓下開端順著杆子往上爬,一根杆子能爬上三四小我,越爬越高。
石頭如同雨點普通的往下落,被砸中的敵兵慘叫連連。古時的戰役就跟搏鬥差未幾,統統統統都是用血與肉、性命堆積起來的。
程千尋隻感覺真夠掉隊的,就連撞城門的東西還用抱著的。但這畢竟是很陳腐的年代,能有屋子和城牆已經算是人類史上的古蹟了,誰都冇想到在五千年前,人類大多數還在穿戴樹皮獸皮、能夠剛會節製火的年代,已經有人聽音樂、喝啤酒、拿著泥板算著多少代數。
空中上的屍身越積越多,而源源不竭的兵還在儘力地試圖衝破防地,他們不敢後退,也不能後退,身後滿是人,底子冇體例轉頭,隻要硬著頭皮往城上登。
程千尋道:“已經說了,忘了嗎?埃喀什女王。”
這些女人孩子一聽,幾次點頭後,從速地忙去了。
終究對方候不住了,如許久攻不下,誰都不肯意上去送命。因而不管在前麵的官員如何用鞭子抽打、大聲叫罵,兵士們紛繁扭頭往回跑。
戈登當即回身下命:“把統統石頭都搬上城牆。”
“人太多,擠不下,以是一批批來。說不定三萬人就夠你忙活的了。”程千尋猛地轉過身往城門走去,豪放地大聲道:“該說的都說了,想通了的話,就歸去抱老婆孩子去,硬是要打的話,固然來打!”
當即有人揮手喊著,讓統統兵籌辦伏貼,將石頭搬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