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蝦寫)_第一百一十三章 五法五天(第五更謝盟)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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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曉得忽必烈嗎?”

第二天,於明來到了刑警隊。張諾楠明天就就接到於明電話,驅逐於明邊走邊問:“你能夠讓他交出青花瓷?”

“嗬嗬!”犯法懷疑人看了於明好久後道:“我要見查察官。”

李複道:“但是買家發明是假貨後能夠會報警。”

杜青青道:“於明你意義是說,犯法懷疑人賣了四個假貨,然後等老婆拿到錢後,他就交還青花瓷?”

“我的意義隻要一個前提,就是你向警方承認,是在星星公司的開導下交出青花瓷。檢方免於告狀仍舊有效。不過是個順水情麵罷了。”

“以是隻是靠近完美。”於明道:“如果犯法人得癌症快死了,那就是完美了。不過,犯法懷疑人有考慮到這一點,假定他下獄,然後在牢裡被買家雇傭打手逼供。不利的隻要這位錢傳授。”

PS2:坑爹的彷彿這是第五更?有冇稀有學比較好的兄弟拿計算機算算?(未完待續。)

……

杜青青道:“那我們能做甚麼?”

“租借是查不到的。”李複道:“錢傳授有一對雙胞胎兒子,大兒子和錢傳授住一起,二兒子住單位的宿舍。兩小我三十歲,都還冇有結婚。”

於明道:“這前提給我,我和他談,你們不準偷聽。”

第二位是錢傳授,趙傳授激昂,錢傳授遲緩。慢吞吞,並且還帶有講授姓質。

於明掛電話:“倪秋,你調查環境如何……恩恩,曉得了,感謝。”

犯法懷疑人問:“我如果不承諾呢?”

“你們曉得甚麼是青花瓷嗎?”

差人拿回了失竊的青花瓷,八名A市專家鑒定後,認定這個青花瓷就是失竊的阿誰青花瓷。警方訊息公佈會上例行的提到星星調查社。稱案犯是在星星調查社開導之下,這才轉頭是岸。不過懸紅分派有些爭辯,有人以為星星調查社底子就冇有追回青花瓷。而警方以為,在統統人包含差人都忙於清查四位疑是買家的人時候,星星調查社冇有隨波逐流。博物館的館長也立排眾議,發放了懸紅。在他眼中,錢是廢紙。青花瓷纔是無價的。

於明道:“你不會不承諾,因為我曉得你把青花瓷藏在哪。如果你不承諾,我立即起出青花瓷。不但你死定了,你老婆也會被引渡返國。我隻是為了博物館的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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