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大頭還在boss的屋裡,各種金銀財寶折算下來值2670金(因為此中很多被打爛貶值了),紫色板斧一個,狂獅護手一個(藍色),奇物兩個,一個許願果。
從菜市場,貿易街,小吃街搜刮完的吳吉又往回走到了高中的上麵,出於自大的心機作怪,吳吉一貫是不肯意多看這些和他一樣春秋,卻有分歧人生的少年們的,也不大情願被他們看到,常常路過的時候老是了無陳跡的走,卻老是不在這些高中生的視野範圍,可見吳吉能繞過統統小怪直殺向boss,也不是光憑的天賦和運氣,他也是練過的。
吳吉他們連庇護本身的才氣都完善,打死都不敢摻這趟渾水,並且也不敢和這堆人多打仗,相對來講拾荒固然支出又低又辛苦,但是環境安然的多了。
“站住!彆跑,被我抓到你就完了。”吳吉轉頭一看,一個丸子頭的的清麗女生正氣急廢弛的追一一個壞笑著逃竄的漂亮小生。
太陽漸漸的冇入山脈之間,僅留一層餘暉暉映天涯。
自從撿到這個頭盔今後,吳吉做賊心虛,不敢再去出雲小區了,固然收成少了很多,但是冇甚麼比安然首要,謹慎也是他們兄妹二人能孤身長這麼大的啟事。
這下雷姆大叔的任務也處理了,固然中間呈現一些插曲,但是並不能毛病吳吉的好表情。看看時候已經6點了,也來不及回小鎮,吳吉就在盜窟中下了線。
隻是淡淡的陳述語氣:“我在做boss獵殺者成績,這個boss的人頭,我收下了。這是給你的賠償”說著扔出一袋金幣砸在吳吉麵前,然後背上生出金翼,微微一抖,就消逝在了吳吉的視野。
千越傲視了吳吉一眼,眼神冷酷,既冇有看吳吉一身窮酸裝而鄙夷,也冇有砍斷了他的手而慚愧。
最首要的是,一罈好酒“烈火大誌”:山嘯收藏的好酒,是矮人一族於烈火中釀出,喝後好像烈火焚身,短時候內增加傷害20%,永久增加力量5點(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