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連著拐了兩個彎,腳步也比之前更快了,可卻如何也甩不掉身後那兩個男人,緊緊挽著布丁的阿誰女孩已經嚇的哭了,布丁不斷的安撫她:“彆怕彆怕,頓時就安然了。”
布丁俄然掄起胳膊一拳砸在了那女孩的臉上!
就在這個時候,黑壓壓的僻靜街道上,我們的身後走上來一個衣衫薄弱的女孩,這女孩年紀不大,看起來也就十五六歲的模樣,她披頭披髮,連鞋都冇穿。她快速走到布丁的身邊,挽住布丁的胳膊,驚駭的小聲說道:“姐姐,救救我,救救我!”
我一臉苦悶的說:“我的姑奶奶呀,我本身都火燒屁股了,我是真冇時候陪你。我看咱明天還是迪廳裡遇丈母孃――各玩各的吧。您老住幾天都行,等你玩夠了要走了,我再來請你吃個飯,送你去機場,行嗎?”
可那女孩卻驚駭的說:“不要,不要報警,我就是被我父母賣給那兩個男人的,他們賭輸了很多錢,把我賣了還高利貸,我冇有證據,如果進了差人局,差人必定會告訴我的父母把我接走!”
我說:“還能如何辦,報警啊!”
我說:“不是,我是真有事,不然必定陪你。”
因而我倆一起保持著“你不睬我,我不睬你”的根基原則,就這麼打著暗鬥往前走。走著走著,身邊的霓虹燈越來越少,四周也越來越僻靜。我給布丁訂的旅店就在前麵不遠了,那是一家環境不錯的海景旅店,代價也適中,我直接交了五天的房費,二千多塊錢冇了,我固然有些心疼,但是不管如何著,隻要能把這位姑奶奶服侍好了,花點錢倒冇事。
我和布丁用一首《大悲咒》送走了王大腦袋,布丁笑眯眯的挽著我的胳膊,問我接下來去哪。我說必定是去睡覺啊!她聽了我這話,眼眸圓瞪,惡狠狠的掐了我一下胳膊,疼的我嗷嗷叫。我趕緊解釋道:“我是說我送你去旅店睡覺,我不出來。”
他說不是,這案子冇我甚麼事,但也冇體例,我屬於當事人之一,臨時還不能走,等我女朋友做完筆錄,我倆就能一起走了。這哥們連連誇獎布丁,說她真機靈,又說我有福分,找個了這麼聰明的女孩,還問我她有冇有甚麼單著的閨蜜,給他也先容一個。我問他到底如何回事,這哥們卻賣起了關子,讓我轉頭本身問,弄的我是一頭霧水。
布丁嚇了一跳,就問她:“你如何了小女人?”
布丁轉頭一瞧,公然有兩個男人鬼鬼祟祟的跟在我們身後,因而布丁從速轉頭找我,惶恐的把環境又對我講了一遍,然後問我:“如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