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我在一起的那年,她十六歲,我十八歲。現在,十六年疇昔,她人生中一半的時候屬於了我,除了母親,她是伴隨我時候最久的女人。
我翻出了我曾經給她寫的一百三十七封情書,發黃的紙張,鋼筆留下的筆跡,彷彿又帶著我回到了十六年前。
有人說,兩小我在一起時候長了,就像左手和右手,就算不再相愛也會相守,因為早已風俗,偶爾握在一起不再故意動的感受,但如果砍掉一隻,就會痛不欲生。可我們不是如許。我們也是一雙手,卻始終緊握,從未分開。
我叫長弓,她叫木子。
《光之子》中男女配角的名字,由我和她的名字拆開而來,那麼,這部記錄我們十六年來點點滴滴的影象作品,也還是用那熟諳的名字吧。
不久前,奶奶病了,影象淡去。哀痛的同時不由滿心驚駭,如果有一天,我的影象也不再清楚,我會不會健忘我們曾經的統統。以是,我要趁著影象還是銘心,在這占有了她一半人生的時候,將一牢記錄。我要封印住這份影象,永久不給它流逝的機遇。
十六年前,她成為我的女友,當時她有一頭清爽的短髮,我還清楚地記得第一次相見時她的每一個細節。十六年後,她是我的愛人,為了我的愛好,她已長髮過臀,我們的一雙後代正在垂垂長大。
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光之子》頒發於二〇〇四年仲春,連我本身都感覺有些老練的筆墨卻獲得了很多讀者的承認與支撐,成為我十二年創作生涯的起點。我問書友喜好《光之子》甚麼,他們奉告我,他們喜好此中的真情實感。我才恍然,當創作一部作品時,豪情真正融入此中,其他的統統,都已經不再首要。
那是一九九九年的春季,我們瞭解於收集……
我記得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個記念日和首要的日子,記得我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我詫異地發明,我們十六年來從未真正紅過臉,我愛她始終如一。
用我這十六年來的影象,另有我心中仍然炙熱的血液,寫這本書送給她,作為見證我們感情的記錄。我想,這或許是一份最好的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