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生活_第四百五十三章 作家經紀人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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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談好了出版條約,這位漢學家纔會翻譯小說,等小說在乎大利出版,這位漢學家還會寫文章,接管記者的采訪,給《活著》做鼓吹。

如果這部小說在英國的發賣火爆,他天然會和出版社持續談前提。

他們能夠拿不到高的版稅,作品得不到好的推行,銷量上不去,冇法改編成影視劇,表現不出作品應有的代價。

如果《小雪的大冒險》第一冊在英國的銷量少於十萬冊,出版社有權力停止後續圖書的出版,出版社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任何法律任務。

作家不是狀師,弄不清楚內裡的條目,被騙被騙的大有人在。

普通來講,不是出版社要求作家點竄作品,而是經紀人這麼做。

在西方,作家大多都有本身的經紀人,經紀人的感化非常大。

林子軒有這方麵的經曆,請了狀師過來對條約停止查對,解除出版社的各種霸王條目。

如果冇有以上兩點做根本,即便小說真的很都雅,他們也不會有出版的籌算,乃至能夠都不曉得有這本小說的存在。

他們在出版行業有人脈乾係,和文學界的批評家熟諳,曉得如何把一部三流小說包裝成脫銷書,還能把一名新人作家捧成脫銷書作家。

出版社不是慈悲機構,他們看重的是圖書帶來的收益,圖書的代價由市場來決定。

以林子軒現在的名譽,想要在歐洲尋覓一名文學經紀人並不是難事。(未完待續。)

出版社和林子軒簽訂了出版條約。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在乾與作家的創作自在。

他們出版這部兒童圖書隻是試水,給出的前提不是很高,隻要百分之十的版稅,這還是因為林子軒拿了意大利文學大獎的原因。

林子軒隻能等著外洋的出版社來聯絡他,他冇偶然候和精力去體味和判定哪一家出版社更加合適,天下上那麼多的國度,不成能都深切體味。

他們代理作家的作品,為作家挑選合適的出版社,幫手作家和出版社停止稿酬和版權的構和,替作家爭奪好處,評價與發掘作家的貿易潛能。

一名經紀人常常代理很多位作家的作品。

布魯姆斯伯裡出版社情願出版《小雪的大冒險》是因為林子軒不是一名新人作家,而是在國際上有必然影響力的聞名作家。

如果編輯情願出版,就會聯絡林子軒,洽商出版條約。

一方麵,經紀人幫忙作家措置出版上的庶務,讓作家能夠放心的寫作;另一方麵,他們會研討圖書市場的趨勢,給出作家創作上的建議。

作家常常是比較宅的一類人,不長於貿易構和,或者有些狷介,不屑於還價還價。

並且,這部童話小說在華國的發賣事蹟過於優良,值得他們嘗試。

作家挑選出版社依托的不是版稅支出或者作品的推行,而是和出版社編輯的私家友情。

對林子軒來講,要找的經紀人應當叫造作品外洋版權代理人。

比如有一名意大利漢學家看上了《活著》,此人會給《活著》寫一份先容,交給意大利海內出版社的編輯看。

如許一來,作家的權益就有能夠得不到保障。

就是說冇有英文版本,英國固然屬於歐洲,不過英國和歐洲其他國度的聯絡不如何緊密,他們感覺本身屬於英語區國度。

如許帶有必然的隨機性,一不謹慎就會被坑。

由此可見,在冊本出版的過程中,條約的首要性,不但要製止條約中呈現的圈套,還要儘能夠的保障本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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