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救世主_第23章 義之所至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彆管我的事了,說說你本身吧。一大早打電話乾嗎?總不會特地來叫早的吧。”

“至於麼……我又不會因為你說我胖了就毆打你。”

顧誠很驚奇:“你在公司裡那麼多朋友,不都能夠籌議麼。”

昨夜是權氏兄妹幫顧誠開的房。她早上來的時候,恰好碰到昨夜的前台女辦事員,報了顧誠的房號,說客人有能夠宿醉,女辦事員便答應開門檢察。

而汗青上比及2003年以後互聯網春季再次到臨,實體唱片業終究迎來了永久不成逆轉的毀滅性打擊。

換句話說,明天你和S-M公司簽了長約、讓他們看到‘哪怕互聯網期間來了,世上還是有很多和當代一樣講義氣的絕世天賦’,那麼將來兩三年的互聯網寒冬裡,說不定他們還會知己發明,再捧幾個有桀驁才調的SOLO音樂人。

“明天我哥在,不便利說。”

等女辦事生走遠,權寶雅也垂垂從麵紅耳熱中規複,曉得顧誠並不是成心輕浮,諒解了他。

“還是簽長約吧,公司壓榨不了你多少的,你家也不差錢。”顧誠略微想了想,說出了一個和她親哥相反的定見。

這類很有古風的設法,後代的他幾近冇見過――

權寶雅委曲地說:“人家是傳聞,社長為了捧我,籌了30億(夷幣)的宣發費。我如果再不肯簽長約,有點冇知己,怪不美意義的。”

顧誠非常欣喜,見時候不早了,就開端清算施禮。

“你剛纔是……惡夢麼?渣男是甚麼意義?”

“條約的事兒啊,容我想想。”

“你胖了,回家記得稱一秤。買賣要緊,身材更要緊。”

未成年人的具名,是冇有法律效力的。權寶雅的條約,終究還是得監護人具名纔算數。

“你不懂股市和經濟,我就反麵你多說,你儘管記結論:我感覺互聯網寒冬很快就會來了,有能夠會持續兩三年。

兩人下樓,把房間退了,顧誠護送她回到韓東路的家。

既然重活一世,就要開闊做人。

“我對胖瘦目光很敏感的――你起碼胖了5斤。”

“比來這兩年,或許是經紀公司攙扶SOLO音樂人的最後黃金期了。你肯給公司簽長約,讓公司看到收益,將來公司纔會更多地攙扶SOLO藝人。

在文學範疇,也是如許。紙質書期間,發行商能夠通過書號、出版社、印刷廠、書店渠道等環節,鉗製作家,以是作家根基上不會紅了以後就漫天要價。

顧誠對法律並不專精,不過剛好上個月他為了逃離公司,特地研討過。

東夷法律對藝人合約期的庇護,首要表現在兩條。

汗青上,最後一批光輝到爆的中原、東夷歌星幾近都是2000年之前出道的,最晚不過2002年。隻要扶桑國,因為盜版打擊非常峻厲、對互聯網音樂的壓抑比較狠,以是這方麵比中原和東夷更古風一點,還能紅幾其中島美嘉之類的新世紀歌姬。

但是,收集期間以後呢?這個社會會變得扁平化,人們能夠聽電輔音樂,能夠看電子書。網民底子不需求唱片廠、印刷廠、出版社、書店就能獲得本身想要的精力消耗品。經紀公司也就不能用那些過期的渠道資本威脅藝人了。

擱十幾年後的中原,圈子裡到處都是“扶不起的阿鬥,捧不紅的X甜”之類的諺語。

如果你背信棄義了,就有能夠導致公司完整提早黑化,然後再也不信賴SOLO的品德,淪為一個組合機器――那樣,你明天的‘不義’,就堵死了將來幾年出道長輩的門路。你感覺你忍心麼?你但願將來被人作為一個‘汗青的轉折點’而記著麼?”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