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轉讓了_第十三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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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勢澎湃,強大的氣場貫穿全部審判庭,令人精力為之一振,旁聽觀眾麵麵相覷,讚美地相互點頭。

吳林給時陌豎起大拇指,朗聲大笑:“時狀師,你說得真好!庭審前,我還擔憂你把握不了,冇想到你辯論得如此超卓,我公然冇看錯人,”他俄然抬高聲音,偷偷看李家的臉說,“你都冇看到,李家不敢刁難他的狀師,就隻能忍著不發作,那丟臉的神采,我看著都解氣,你這一仗打得太標緻了!”

時陌趁熱打鐵,咄咄逼人:“第二,家羅公司是由李家掌控的公司,李家作為一個具有完整民事才氣的成年人,他理應曉得公司蓋印會產生如何的法律結果,要承擔如何的任務!那麼其在曉得的環境下,仍在‘包管人’處蓋印,明顯就是承認公司的包管行動,既然家羅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承認了,那麼由公司承擔包管任務,並無不當。第三,對方主張條約上的具名與蓋印並非實在,卻又反過來假定即便公章是實在的,公司也無需擔責,這底子就是前後衝突,對方的主張完整冇有根據。我方第二輪辯論定見頒髮結束,其他定見以庭後提交的書麵代理詞為準。”

李家也聽得很不耐煩,小腿不斷地抖,好不輕易等男狀師說完了,時陌針對此中一個觀點頒發第二輪定見,他兀然拿起條約,指著條約上的公章,氣勢突然淩厲:“關於家羅公司是否適格被告的題目,我方對此作以下辯論:第一,請合議庭重視公司蓋印的位置,是在‘包管人’署名下約一厘米的處所,與‘包管人’一欄非常附近,如果公司如被告所說,是見證人的身份,為何要蓋在這裡?大可蓋在條約正中或者角落等位置,被告說法較著分歧適常理!”

在審判長扣問女狀師有冇有彌補定見後,女狀師硬著頭皮說了一句:“方纔我方狀師頒發的定見,都有一個假定性的前提,即法庭認定公章是實在的,我就彌補這一點。”

對於法院來講,簽訂條約的後果結果和顛末根基都是無關緊急的內容,法院看的是證據,而非情麵,即便究竟顛末說得再不幸再無辜,也不會影響法院訊斷,說得那麼多,除了耽誤開庭時候外,並冇有效處。

“上麵進入法庭辯論階段,請各方當事人頒發辯論定見,起首請被告頒發定見。”

長篇大論的定見說了足足十五分鐘,時陌聽得很想打嗬欠,對方觀點明白清楚,無可抉剔,但闡述的究竟太多太煩複,導致觀點和來由被弱化,這是新手纔會犯的弊端。

時陌低聲扣問吳林的定見後,說:“我方同意調劑,被告付出本金,違約金能夠恰當減少。”

“胡說!”李家暴躁地矢口否定,“我不在場,那是彆人仿照我筆跡亂簽的!阿誰狀師亂講!”

至於第二個觀點,他們一時還冇想到應對的定見,冇想到時陌竟然如此鋒利,一針見血。

時陌用心給李家遞了個眼色,雙手端平告狀狀,聲音宏亮有力,使報酬之一振:“被告,爾宇有限任務公司,居處地……法定代表人吳林,職務是董事長。拜托訴訟代理人時陌,鐘源狀師事件所狀師,代理權限是特彆受權。”

主體例官問:“被告對被告的說法有甚麼定見?”

到法庭調查階段,主體例官發問:“被告,三方簽訂包管條約時,詳細是甚麼時候,有誰在場,是在那裡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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