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無一罪_第八十一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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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許,肖紅也看到了一絲但願,並開端籌辦上訴。之前肖紅作為陳強的小我代理狀師停止了省高院的上訴,獲得了陳強本人的受權,現在肖紅已經是陳強的代理狀師了,隻要她拿著凶煞的供詞,便能夠提出上訴,控告李老闆、凶煞等人對陳強的讒諂,為陳強停止昭雪。

不過這時肖紅俄然想到本身的爸爸(前肖院長)曾經閱案無數,他經曆豐富,或許有更好的體例。

“犯冇犯法是要講證據的,陳強即便冇有販毒,但是現在他是殺人懷疑犯,畢竟現場找到了證據證明他殺了人”齊院長有些不耐煩,不竭放大著嗓門說道。

“但是現在真正的嫌犯張奇已經歸案了呀,能夠證明陳強是被連累進7.15案件當中的,他底子就冇有犯法”

不過前肖院長也奉告肖紅,陳強的案子還是很龐大,何況有殺人案件審理的環節,院方也不一訂雙方麵認定凶煞的供詞,還要有呼應的證據作為符合,能夠還是需求陳強必須到案出庭的。

“好,好,好,肖紅,你彆急,我跟你講,你遞交到中院為陳強上訴質料我已經看過了,現在法院正處於調查階段,何況陳強還冇有歸案呀,現在法院焦急審理張奇(凶煞)關於‘小黑山窩毒’一案,這個案情更大,影響更加卑劣,市裡頭要我們院儘快審理張奇(凶煞),要儘快給公家一個說法,你為陳強的案子要先放一放,啊”

雲開城暮色將近,星星點點的燈火逐步亮起。

明顯能夠讓接受委曲的人儘快洗脫罪名,減輕傷害,但法律的天平常常落空了均衡,滑向了公允。此時肖紅也俄然認識到,人間的事情本就異化著很多的無法,即便它是在符合邏輯、在符合常理,也不是想如何樣就能如何樣的,要想絕對的公允談何輕易啊。

齊院長讓肖紅不要再插手陳強的案子。但肖紅又恰好作為陳強的小我代理狀師,到雲南省高院停止了上訴,而狀告的是本身地點的雲開中級群眾法院。一個雲開中級群眾法院的公職職員到省高院去上訴,在這無異因而搬起石頭砸本身的腳,這讓齊院長臉麵儘失。不過齊院長礙於肖紅是前肖院長的女兒,肖紅畢竟是法院內部人,固然他當時內心很憤恚,但也冇有窮究肖紅甚麼。不過在乾係上,肖紅與齊院長已經漸漸冷淡了,明天肖紅的俄然拜訪,也讓他感到很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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