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模樣,又要找大夫來了。”
2、不準在3歲之前學會走路。
鳳國的傳統,每個孩子的姓名要到滿月以後纔可取。再過3天就是我滿月之日了。除了三餐能看到母親,一天當中我極少看到母親的身影。但從奶媽和幾個侍女的口中體味到,母親是在為我的名字而到處馳驅。母親想讓司儀長為我定名。厥後我才曉得,司儀長是監督鳳國統統禮教之人,他不參與政治,但卻位於鳳國政治中間。鳳國的司儀長是習承的。所謂習承,並非是指父傳子,子傳孫,而是指司儀長並非由女王任命,而是由前司儀長直接任命的。
而我卻喜好紅色,為甚麼?因為那是最靠近鮮血的色彩,那意味著生命,申明我還活著。
當我展開眼睛,映入視線的,那怎叫一個美啊!縱是看過陳坤、李敏鎬、李鐘碩等帥哥的我也驚呆了。帥哥的臉上冇有任何的潤色,冇有扮裝,冇有燈光!在他身上的任何裝點彷彿隻是輕瀆了他的斑斕。我一向覺得一小我再如何斑斕,身上必定還是能夠找出瑕疵的。但是在他的身上,我找不到任何瑕疵。在我沉浸在帥哥斑斕的時候,大帥哥開口對我說話了!
“讓我看看你的眼睛”
母親聽到一個未滿月的孩子竟然開口說話了,鎮靜地抱著我從巷頭誇耀到了巷尾。(作者本人開口第一個字就是“吃”!忸捏啊!=-=)
公然,母親見我不再哭鬨,覺得我病好了,也就冇有再找大夫來。
這一聽,把我嚇壞了,要我再喝那苦死人不償命的藥,我寧肯撐死也不要受那罪!既然都已經開口了,那也無妨就用那2個字姑息著用吧。最起碼母親不會再逼我喝過量的奶水了。
1、不準在2歲之前開口說話,除了‘不要’
而我,自從有了第一次的經驗後,便死也不肯說其他言辭了。非論母親如何逗我,我是鐵定不肯再說甚麼了。我但是要普淺顯通過平生的人,怎能在人生的一開端就誤入歧途,遭到諦視?那無疑是自毀出息嘛!
為甚麼我隻流了一個禮拜的淚呢?事理很簡樸,因為我聞聲我的母親對總管說:
“明窗高掛菩提月,淨蓮深載亂世中!定名‘淨蓮‘可好?!”帥哥好象是在對我說話嗎?
而我總感覺司儀長彷彿曉得我不喜好他給我取名這件事,並且‘淨蓮’?如果我冇有之前的影象,我會喜好這個名字吧。但是現在,淨蓮這個名字對於而言,隻是一種諷刺罷了。
或許是之前我太攻於心計,以是我累了。以是從出世的第一秒我就對本身發誓,這輩子我隻做一個平常人,過著普淺顯通的餬口。而我也很極力地扮演著一個屬於淺顯人的角色。
3、不準隨便頒發定見,萬事都要隨便,都要忍!
既然天賦已經不敷了,後天就要更加儘力朝平常人生邁進了!
我應當是榮幸的,因為冇有人能夠具有宿世的影象重新投胎為人。而我卻具有了我宿世27年的影象。(或許不能說是宿世,隻能說我有27年屬於21世紀的影象)但好笑的是,之前的統統影象卻分歧用於這個朝代。我帶著21世紀的影象來到了這個天下。冇有電腦,冇有電視,冇有任何電器設施。一個實際汗青中冇有呈現過的天下。有點像唐朝,民風開放,但地理文明又和唐朝冇有任何類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