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夢幻年代_第二十章 冷處理?(2/4)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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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夢溪是微博的股東,夢溪鼓吹部分每年砸在幾大流派平台的營銷、鼓吹費高達靠近九位數!

很詳確的,乃至包含前期製作期、宣發期,演員是否有分外的報答,其來回的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由誰承擔,都在條約中寫明。

韓更也在微博上報歉了:非常抱愧冇有第一時候出來迴應,這幾天我一向在深思,感激大師對我的攻訐和催促,我誠心接管,該當也情願承擔統統錯誤,並會持續檢驗。

又豈是一個藝人能撼動得了的?

普通主演的合約,必定包含這些,以是,遵循影視作品的製作階段,對演員的事情內容停止明白商定。

沈夢溪也插手了出去:“要說耍大牌最馳名應當是德國演員克勞斯金斯基,金斯基是個甚麼樣的人物呢?演舞台劇的時候因為對台下觀眾不滿,直接把一個燭台扔向觀眾席,差點把戲院燒掉。在片場因為嫌事情職員吵,拿出槍亂放,成果打傷一名群演。這是耍大牌嗎?這是神經病!”

但他們就是盼望事情鬨大!

拍攝期,從命導演和製片人的安排,失職儘責地停止拍攝;

前期製作期,演員應當共同補拍、補錄;

――你丫拍了十個月!

……

宣發期,演員應當共同製片人的鼓吹打算,插手線上與線下的鼓吹活動…

一堆影視公司老總、製片人另有導演出麵了,紛繁在微博上寫起了藝人耍大牌故事集!

在籌辦期,演員應當共同試裝、試鏡、拍攝定妝照等;

以是,《擺渡人》,梁朝偉片酬4500萬,不是假的!

先公開的是絕對主演柳亦非的合約,主如果事情內容。

到了29、30號,單日票房冇到1500萬,但仍然穩穩壓抑《非誠勿擾2》…

這個就叫耍大牌!

好吧,攤牌了,就是要抵抗!

“夢溪公司、唐仁影視自建立以來,合作過的演員無數,從冇有跟任何演員產生過沖突,演員們不管咖位,從無特彆化,更彆說住著五星級還抱怨不能養狗,連助理的報酬也要超越導演,實在欺人太過,我們果斷抵抗這類耍大牌的演員!”

因為他紅啊,並且這是合作的最後一部電影…

演員的合約,普通包含是否涵蓋影視作品的籌辦期、拍攝期、前期製作期、宣發期,如果未商定明白,演員有權回絕前期製作的補拍、補錄,以及鼓吹階段的鼓吹事情。

韓更的片酬是180萬,片酬排第二,僅次於柳亦非,比黃博的80萬多了100萬…

韓更明天還在美國發了條微博――人到美國,第一餐是肯德基…

他必定要報歉,因為這件事,跟特步的的代言算是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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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不好發力的!

玩言論嘛,必然要站在公理的一方…

27、28號,還算穩定,單日都在1800萬以上…

王海林寫說:“我之前合作過的演員,也耍大牌,有一場沐浴的戲,必必要用某品牌的的礦泉水…”

“我見過最奇葩的藝人,紙巾和礦泉水隻用初級品牌,乃至連酸奶甜度都要指定。”

導演、製片、拍照住的也隻是標準間罷了。

“彆的,我們建議韓更先生改換一個專業點的經紀團隊,勿謂言之不預也!”

因而,一夜之間,乃至不到一夜,從最開端的《夢溪封殺韓更》到了《韓更耍大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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