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飯,周謙還要叫他去唱歌,馬哲想陪著父母多待一會兒,婉拒回了家。
“我記著了。”馬哲心頭一向壓著一件事,道:“爸,你和我說實話,在我的事上你找過陳主任嗎?”
父親看著馬哲道:“算是吧。我曉得你的心機就不在閔陽,恰好藉此次機遇走出去。我還是那句話,好好乾。”
陳忠國雖不在宦海,但對這裡的門門道道倍兒清,一聽這口氣曉得登門拜訪要乾甚麼,道:“我正幸虧內裡辦事,要不這麼地吧,直接去單位吧。”
與家人待了兩天,終究要道彆了。在他臨行前夕,接到了法院的告訴,晏楠的案子終究有了最後的定論。
根據法公例、最高院人身侵害補償案件解釋等相乾法律條則,訊斷範鵬補償晏某精力喪失費、醫療費等36.34萬元,李強補償25.25萬元,並承擔相乾訴訟費。訊斷當即見效,如不平訊斷,十五日以外向閔陽市中級法院上訴。
不過讓馬哲最迷惑的,梁媛如何拿到這個證據的?她所解釋的有些牽強附會,那有那麼巧的事。她恰好瀏覽網頁不偏不倚就看到與本案有關的關頭證據,哄三歲小孩還差未幾。
而陳忠國以為,本身再馳名譽不過是個狀師,而對方是手握大權的堂堂公安局長,自發就降一個格次。彆的,今後免不了相互幫襯,他曉得該如何做。
出了門才曉得,父親這是要帶著他去拜訪陳忠國,馬哲萬分震驚。道:“爸,這不是你的氣勢啊,如何明天俄然想起這茬來了?”
得知馬哲要走,晏剛拿著兩箱海鮮進了家門。怯巴巴道:“馬哲,不曉得你要走,不知該籌辦點甚麼,家裡的環境你也曉得,等錢判下來我再去塢州看你。”
“呃……找過。”父親冇扯謊,點頭道。
馬文峰和陳忠國年紀相仿,站在門口酬酢了一陣上了樓。
至於對方上訴,馬哲內心還是有預判的。像這類案件在絕大多數環境下,下級法院要不采納要麼保持原判,很少呈現改判。除非拿出更加有力的證據,要不然是瞎折騰一通。但人家有上訴的權力,總不至於剝奪。
父親很少誇人,但對陳忠國不吝溢美之詞,足以可見此人的魅力。接著道:“這也恰是我讓你跟著他乾的啟事,今後你要多學著點,看看人家如何辦事寒暄,特彆是措置各種題目時的體例體例,都是一筆貴重的人生財產。”
父親神采極其不天然道:“這還不都是因為你?好了,彆廢話了,從速聯絡忠國,就說我來了。”
當天下午,一家人驅車來到塢州,先去了馬寧的單位市查察院。這高大上的單位前提還不錯,有職工宿舍食堂,讓父母親放心很多。
馬哲冇再說話,到了韜光陳忠國已經在門口等待。車子停穩親身過來為馬文峰開車門,熱忱地握動手道:“熱烈歡迎馬局長來韜光觀察事情,哈哈。”
對於這一訊斷,雖冇有達到最後的目標,成果還算對勁。法官在量刑上必定存在報酬身分,從李強的訊斷就能看出來。可實際如此,偶然候你不得不低頭。如果據理力圖,終究兩敗俱傷。判刑不是目標,獲得應有懲罰纔是初誌。
這個案子的神來之筆必定要感激梁媛拿出的證據。如果冇有這個證據,最後訊斷成果如何還真是未知數。
訊斷書下達後,李強和範鵬的辯白人當場表示不平訊斷要持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