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後天開庭時法官必定會要求他出庭作證,如果他不呈現,這案子怕是贏不了。”
“那你拿出有壓服力的證據啊,冇證據我們憑甚麼和你辯論?”
“好,到時候你強行連線舉證。旁聽席上坐著那麼多記者,法官不敢較著包庇。”
梁媛看出了他在嚴峻,手悄悄地壓在手背上,點了點頭用眼神鼓勵。
斯米爾聳聳肩無法隧道:“這個我也冇體例,法官說了算。現在最關頭的證人就是白凡,他如果不呈現很難竄改局麵。”
輪到對方宣讀告狀書,馬哲雖聽不大懂,大抵意義能瞭解。夏娜爾公司一口咬定既然簽訂了條約就應當遵循條約業事,孟瑤違背條約在先,理所該當承擔呼應的任務。
斯米爾先生笑了,交叉動手杵著腦袋道:“我還是頭一次傳聞如此打官司的,不過能夠。但對方作為天下聞名企業,此次禮聘的是巴黎頂級的狀師團隊,他一小我能行嗎?”
“我和孟瑤很將近結婚,並且有了孩子,作為丈夫,我但願她回到身邊。而不是隔海望洋,苦苦等候,請法官尊敬一個老婆和一個母親的挑選權力。”
迫於壓力之下,法官還是采取了。白凡在電腦那頭誠懇交代了統統,是他瞞著孟瑤代簽的這份條約。此動靜一出,局麵立馬竄改乾坤。
馬哲坐不住了,在房間裡踱來踱去。好久道:“不可,我要去見一麵法官。”
而他們的來由也很充分,孟瑤是在毫不知情的環境下簽訂了條約,以是不該該承擔呼應任務。彆的,指責對體例務辦理存在縫隙,並過分消耗孟瑤,謀取更多的經濟好處。
斯米爾先生直截了當道:“案子我已經熟諳了,不過本案的爭議核心不是條約,而是在甚麼環境下簽訂的。以是貧乏最關頭的證人,我想曉得白凡在哪?”
“應當能夠。”
寒冬的巴黎仍然鄙人雨,彷彿一年四時都是潮濕的味道。在一家狀師所裡,馬哲見到了陳忠國的老友斯米爾先生。
兩天後,巴黎某法院。低矮的辦公樓冇有海內宏偉浩大的修建群,乃至不如某局級構造大,但那份汗青的厚重感和法律的震懾力讓人畏敬。
馬哲一下子慌了,籌辦了這麼多天,誰知法官在較著偏袒對方,司法的公道安在?
斯米爾一眼就認出了梁媛,操著一口流利的淺顯話問候道:“梁蜜斯,很歡暢再次見到您。”
門外早已圍滿了各大媒體記者,舉著長槍短炮焦心腸等待著。法警站在長長的台階下保持次序。當馬哲呈現時,記者立馬圍了過來,海內的媒體記者認出了馬哲,竊保私語道:“這不是金諾國際的總經理馬哲嗎,他如何也來了?”
“他涉嫌經濟欺騙已在中國就逮。”
馬哲趕緊道:“這個我已經想到了,不曉得可否通過視頻鏈接的體例停止取證?”
“這如何能夠,法官必定不會晤你的。”
梁媛風雅地伸脫手,笑著道:“冇想到您還記得我,前次見麵應當是八年前了吧,當時候我還在美國讀書。”
馬哲回絕了統統采訪,埋著頭沿著台階爬了上去。進入法庭,看到滿屋子的本國人,俄然一下子嚴峻起來,手心都是汗,雙腿不斷地顫抖。
斯米爾想了想道:“你不是帶著條記本電腦嗎?能夠連線嗎?”
“那冇有其他體例了嗎?”
梁媛倉猝站起來道:“還冇有進入辯論環節,憑甚麼剝奪我們的權力,你有甚麼資格號令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