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我去殺了聖騎士百口!!!!
羽毛的典故我得空考據,或許是因為他們的衣服上滿是羽毛,或許是因為他們手裡的弓箭上滿是羽毛,又或者是他們的頭上插著一根兒羽毛。而毛毛我就不肯意叫了,因為在老子故鄉,毛毛的意義就是兒子。= =
,求包養!!!特長:胃品極好,善於用飯。
辦事蜜斯上菜,老聖此次全給換了雪碧,西門吹狗就嚐了一口,然後噴了,喝了一聲這甚麼馬尿……然後老子也喝不下去了……這個混蛋!!!(西門……雪碧要讓你補償名譽喪失費的……)
固然當時老子隻是覺得這傢夥不識大抵、冇事找抽,未料丫竟然在嗑藥回紅回藍,然後等老子最後一個字脫手,就見著丫一個倦鳥迎空砸來。
十點鐘吃晚餐與我而言並不是太晚,之前我忙起來的時候一天不用飯那也是常事。但是坐在桌子麵前,麵對一桌子甘旨,那感受又不一樣了。